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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单独构罪,这是对盗窃罪的重要修订,导致盗窃罪的成立和犯罪形态发生诸多变化,引发很多争议。本文在详细阐述"入户盗窃"单独构罪立法意义的基础上,对"户"的定义和特征、"入"的目的和认识以及"入户盗窃"的既未遂等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争议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要区分"入户盗窃"的成立要件与既遂要件,在承认"入户盗窃"是行为犯的同时,坚持其财产犯罪的基本属性,仍然以是否窃得财物作为其既未遂的标准。

  • 标签: 入户盗窃 争议问题 理解和认定
  • 简介:2000年12月28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莫色热机、曲木克哈等七人,手持木棍、破坏钳窜至成都铁路分局西昌南站给水所3号井,用破坏钳剪断门锁后进入院内,采用语言威胁、殴打的方法,强行抢走三名当班女职工的人民币830元及价值1612元的物品。抢劫后,被告人又用绳索将三名被害人捆绑后方逃离现场。

  • 标签: 入户抢劫行为 司法解释 刑事责任 抢劫罪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规定,在实践操作层面的争议较大,往往涉及罪与非罪等问题。"入户盗窃"侵害了住宅内财产的所有权和公民住宅安宁权双重法益,应属于复行为犯。"入户盗窃"存在未遂形态,入户物色财物作为"入户盗窃"犯罪的着手,以区分既未遂形态,应坚持以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作为既遂的标准。

  • 标签: 入户盗窃 法益 复行为犯 犯罪未遂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入户盗窃虽然是由侵入住宅和盗窃前后两个行为组成,但其与普通盗窃一样,仍是单纯的侵犯财产的犯罪,据此可以认为入户盗窃并非行为犯而是结果犯或数额犯。入户盗窃虽然先后实施了两个行为,但行为人只要对后一行为具有故意就够了,而不需要在入户前就产生盗窃的故意,但对'入户'以及'入户的非法性'必须有认识,否则不符合责任主义原则。入户盗窃与其他盗窃类型之间的关系涉及对罪数的认定问题,必须厘清。入户盗窃的既未遂认定问题,必须考虑建筑物具体状况、财物的性质、形状,他人对财物监视、支配的强弱,以及窃取行为的形态,进行具体的判断。入户盗窃的望风行为人不应该一律认定为从犯,而是应按照其对犯罪事实的支配作用、贡献大小来确定其在共同犯罪中的角色以及相应的责任。

  • 标签: 入户盗窃 特殊盗窃 普通盗窃 行为犯 牵连犯 认识与错误
  • 简介:入户调查工作效果如何是社区民警综合素质体现之一。掌握入户调查工作方法对社区民警至关重要。对此,结合专业知识和入户调查实战经验,提出相应的入户调查工作技巧。

  • 标签: 社区民警 入户调查 技巧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虽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早已可以对"入户盗窃"行为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但《刑法修正案(八)》与之前的司法解释在关于"入户盗窃"的规定上还是存在很大差异。探索思考"入户盗窃"的定罪、既遂与未遂及处罚等问题,有利于更好地惩治"入户盗窃"犯罪行为。

  • 标签: 盗窃罪 入户盗窃 未遂
  • 简介:"入户抢劫"的保护法益除了他人的财产权、人身权外,还包括住宅安全权,其内容包括:超出基本犯之外的财产权、人身权以及隐私权、安宁权、公民对住宅安全的信赖利益。据此,"入户抢劫"不以入户目的的非法性为必要,"在户抢劫"也属于"入户抢劫";构成"入户抢劫"通常要求暴力、胁迫的手段行为发生在户内,但即使手段行为发生在户外,或者手段行为是暴力、胁迫之外的其他强制行为,也有构成"入户抢劫"的可能性;行为人入户实施抢夺、诈骗犯罪也可能转化为"入户抢劫",而不仅限于入户盗窃的情形。

  • 标签: 入户抢劫 保护法益 在户抢劫 转化型抢劫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设定为盗窃罪的新类型,实为一种刑法防卫线的前推,可以更充分地保障公民的住宅安宁和人身安全。"入户盗窃"本质上仍属于结果犯,入罪条件仍然需要考虑犯罪数额。参照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各地完全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将普通盗窃罪入罪标准的50%,确定为本地区"入户盗窃"犯罪的入罪标准。

  • 标签: 盗窃罪 入户盗窃 结果犯
  • 简介:2015年1月15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肖某某独自一人来到福XX小区,见26座201室的阳台没有防盗网,便在该小区附近伺机作案。次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见小区无人后,便从架空层爬入201室客厅阳台,然后进入室内翻箱倒柜寻找财物,在盗窃过程中被被害人金某、胡某等人发现,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被当场抓住,后犯罪嫌疑人肖某某被出警的民警带到派出所。经查,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供认了入户盗窃但未盗得财物的事实。

  • 标签: 入户盗窃 分析入户 存在未遂
  • 简介:从宪法层面分析,“入户抢劫”涉及到财产权、居住自由以及婚姻家庭中的隐私权和老年、妇女、儿童等特殊主体的宪法权利保护问题。其中,“户”的解释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上列宪法权利的保护范围和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加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的《法释〔2000〕35号文》与《法发〔2005〕8号文》先后分别将“户”解释为“进入他人生活的”住所和“供他人家庭生活”的住所;以“韩维等抢劫案”(指导性案例466号)为代表的一批案例适用《法释〔2000〕第35号文》,另有一批案例适用《法发〔2005〕8号文》。显然,前后两次的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导致了“同案不同判”的后果。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39条“住宅不受侵犯”和第49条“婚姻家庭受保护”的立法精神,《法发〔2005〕8号文》将“户”界定为“供他人家庭生活的”住所,体现了对“户”之核心法益的保护,既符合《立法法》确认的“新法优于旧法”的适用原则,也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谦抑政策,应当作为“入户抢劫”的案件的裁判依据。

  • 标签: 入户抢劫 他人生活 他人家庭生活 功能界定 合宪性
  • 简介:“户”是公民生活与工作的主要场所,是作为社会的人和自然的人的重要保障。入户盗窃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进入他人居住或工作的场所,秘密窃取他人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案件是侵财类案件中所占比重较大的案件类型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入户盗窃案件在盗窃类案件中的比重也在不断的增长。入户盗窃案件的高发、多发,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威胁着国家的安全稳定。本文将从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两个角度分析新时期我国入户盗窃案件的特点并提出防范建议。

  • 标签: 入户盗窃 特点 防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