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精神病患者在患病时对自己行为缺乏判断或无法控制,住院期间易发生自伤、自杀、伤人、外逃等事件,由此引发一系列医患纠纷。由于目前我国法律对这一方面的规定尚不完善、不明确,导致人们对此类医患纠纷的具体法律责任问题莫衷一是。分析精神病患者住院期间与精神病医院的医患法律关系,精神疾病治疗过程中涉及的精神病患者的重要权利,及相关纠纷问题的法律责任,以期为精神卫生立法提供参考。
简介:法律行为,特别是司法行为的符号与仪式要素,使得其具有强烈的戏剧化特征,这种戏剧化特征服务于法律需要拥有权威这一本质要求。法律的权威基于人们的服从,除了摄于强制的服从外,人们的自愿服从由何而来呢?这需要人们将法律权威的指令内在化。有一种广泛流传的观点认为,这种内在化需要得到法律信仰的支撑,并且,法律戏剧化的目的就是为了唤起人们的这种信仰。本文将指出,以唤起法律信仰为目的的戏剧化并不适合以祛魅为特征的现代法制,对信仰的追求应当转向对信任的追求,在中国情境之下,信任对法律权威的建构尤其重要。为此,本文以拟剧论为工具,通过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共融,对笔者称之为"神话剧"和"生活剧"的两种不同的戏剧化形式及其代表的司法模型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后者更有利于建构以信任为基础的法律权威。
简介:作为一种"非正当性"本土资源的黑社会与国内学者强调的"正当性"本土资源具有类似的社会基础与结构原则。与某些正当的民间组织类似,黑社会组织是普遍信任缺乏所导致的特殊信任现象。黑社会在秘密性和组织性的引诱下会道德失控,从而极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黑社会组织内部的信任特点是"不道德家族主义":对内的道德理想主义和对外的反道德主义并存。黑社会组织产生的社会基础是信任和组织上原子化的游民,无依无靠的游民只要有一点信任的纽带,就形成互助性组织,进而可能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的帮派组织。黑社会组织的产生还与国家权力的松懈或者权力技术不发达有关。中国当下城市的农民工群体有着"游民化"的倾向,重建社会信任是防止游民在权力真空化时期演变为秘密社会的根本方法。
简介:<正>当人们说"刑罚是用来惩罚犯罪或罪犯的"时,似乎没什么错。但仔细分析,这其中隐含着一个关于刑罚立场的误解。本文将从犯罪形态的理论比较入手,说明犯罪互动对刑罚的重要影响,在此基础上推出刑罚立场的中立性命题。一、修女与妓女为了弄清犯罪形态问题上的基本理论,让我们从一个古老的话题开始,这就是,强奸修女和强奸妓女是一样的犯罪吗?一说认为,这两个行为之间"同"大于"异",它们都是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都是暴力的滥用,尽管在这两个强奸中,一个对象是纯洁的修女,另一个对象是低俗的妓女。既然行为是一样的,那么,就不
简介:社会变革下的中国司法不信任源于人理性的自我保护。从认知心理学角度切入,民众延承的传统认知基于对现代社会形态下显现'陌生'与'信息'的新认知与安全顾虑而演变出现两种背反的心理因子:'依附'与'怀疑'。在面对现代司法制度时,两种心理因子相互作用,滋生出先验的不信任者们,随着孱弱的司法制度被破坏,其缺陷被认知传递,从先验者到参与者再到普通民众,基于安全的'认知平衡'与高效的人际传播,司法的不信任随之成型。不信任的传染凸显了人的认知理性,司法信任重塑应当以制度为保障,以规则立信,可预期可置信地在传染源、传染受体与传染途径以及民众认识水平等方面予以修正与提高,并反射给民众认知,恢复民众对司法之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