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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个结果
  • 简介:<正>主席国在此将《<欧洲联盟条约>和<欧洲共同体条约>的改革条约》完整文本提交给政府会议,该文本包含了会议记录以及经过向法律专家咨询而作出的最终文本的解释。主席国将于10月15日在卢森堡的各国外长会议上将该文本提交给政府会

  • 标签: 欧洲联盟 欧洲议会 欧洲法院 欧盟部长理事会 立法程序 外长会议
  • 简介:本书汇集1979年以来国际经济关系中我国和别国正式签署承认或批准加入的条约、公约和协定334件。内容包括"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国际经济组织"、"国际经济关系的具体方面"和"国际经贸争端的解决途径"四个方面。其中"国际经济关系的具体方面"又分为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国际技术转让、海事、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和国际通讯、国际金融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国际劳工保护、环境保护和国际税收九个部分。

  • 标签: 国际经济关系 解决途径 国际政治经济秩序 国际技术转让 国际金融 铁路运输
  • 简介:在国际法层面,社会权利这一范畴已经获得了普遍的认可,并且几个重要的国际条约中也做了详细的规定,如《美洲国家组织宪章》(148)、《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66)和《欧洲社会宪章》(1961)。然而基于国际条约执行上的局限性,社会权利在实然意义上的保护还有赖于各个缔约国的良好意愿。在许多国家的宪法上都确立了社会权利作为基本权利的地位,尽管表述有所不同。社会权利的正当性基础在理论上可以追溯到国家目的理论,其实质上是作为国家第三个目的的"社会均衡"的一种典型表现形式而已。这里不可避免地要解决社会均衡与作为国家目的的另两个价值目标——和平与自由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本文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而在不损害和平和自由的价值目的的前提下如何实现社会权利的保障,则涉及到社会权利的结构性问题和各国实践中如何具体进行社会权利相关立法的问题。

  • 标签: 社会权利 社会均衡 结构性问题 社会权利立法
  • 简介:国际海事条约的适用方式是指一国如何援引国际海事条约处理具体问题的方式,包括直接适用和间接适用.目前,中国采用直接适用还是间接适用的方式适用国际海事条约尚无定论,必须结合国际海事条约自身的特点,分析其在中国国内适用的局限性,深入剖析中国采用直接适用方式和间接适用方式的利弊,才能够减少司法中的矛盾和混乱,弥补中国海事立法的不足,促进海事立法的完善.

  • 标签: 国际海事条约 国际条约 直接适用 间接适用
  • 简介: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从各国实践看,都承认国际条约对本国具有拘束力,可以构成本国法律的一部分.我国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实践分析认为,国际条约与我国国内法具有同等效力,国际条约可以在我国国内法中直接生效,国际条约优先适用是处理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冲突时的重要原则.

  • 标签: 一元论 二元论 转化 纳入 国际条约优先适用
  • 简介:欧盟是从事区域性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较有影响的国际组织。荷兰作为欧共体最早的六个成员国之一,对欧盟的长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荷兰国际私法的理论及实践又深受欧盟通过的国际法条约的影响。本文着重论述欧盟国际私法条约对荷兰国际私法的立法及司法实践的影响,旨在为重构和完善我国的国际私法提供可资借鉴的参考。

  • 标签: 荷兰人 不动产所在地 涉外民商事 法律冲突 国际民事管辖权 受雇人
  • 简介:我国“一国两制”特殊政治体制,赋予了香港、澳门经中央政府授权后的部分缔约权。如何协调平衡国际条约在中国内地及香港、澳门的适用成为一大难题。通过国际条约适用理论、国际条约效力等级、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等问题,对国际条约在内地、香港、澳门地区的适用进行比较分析,有现实意义。

  • 标签: 国际条约 适用 港澳地区 比较研究
  • 简介:当前伞形务款在国际投资条约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由于对其内涵的解释宽严不一,引发了关于契约义务能否经由伞形条款上升为条约义务,从而使国际法得以适用于国家与投资者之间的争议的问题。而在目前的国际法实践中,由于伞形条款对于国家所规定的义务是广泛的,因此,当国家行为违反投资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就可能涉及东道国违反了在双边投资协定中的承诺,投资者可以依照母国与东道国之间BIT中的伞形条款要求东道国承担条约责任,并进而利用国际法规则要求赔偿。本文从对伞形条款的效力出发,探讨契约义务转化为条约义务的可能性,并分析可能的解决对策。

  • 标签: 伞形条款 双边投资协定 条约义务 契约义务 ICSID
  • 简介:《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第3款(c)项为通过条约解释缓解国际法断片化问题提供了依据。但对该条款的适用仍存在许多疑问,其中之一是“当事国”的解释问题。对“当事国”含义的不同解释直接影响到在条约解释时所考虑的相关国际法规则的范围。本文认为,对“当事国”的解释应在遵循条约解释规则和国际法原理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实现维护国际法体系性的政策目标。一种可行的解释范式是,将“当事国”解释为条约当事国,但对“适用于当事国”进行宽松解释,即只要条约当事国通过明示或暗示同意适用相关规则,即可在务约解释中对这些规则加以考虑。

  • 标签: 国际法断片化 条约当事国 争端当事国
  • 简介:2006年3月28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外交会议在新加坡落下帷幕。该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商标法条约》。并决定将这一新条约命名为《商标法新加坡条约》。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统一和简化商标申请的行政程序,以适应过去10年间电信领域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变化。

  • 标签: 《商标法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行政程序 商标申请 技术发展 电信领域
  • 简介:条约必须信守原则是国际条约法最重要的一条原则。中国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香港基本法》)的方式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中英联合声明》)中承担的义务转化为国内法,《香港基本法》的内容与《中英联合声明》是一致的,从而中国恪守了条约必须信守原则,善意履行了《中英联合声明》的义务。《香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不是《中英联合声明》,而只能是中国《宪法》。英国同样必须遵守条约必须信守原则,善意解释《中英联合声明》,且不能将它对《中英联合声明》的理解和解释强加于中国。美国无权援引《中英联合声明》,它对香港事务的介入违反了国际法。

  • 标签: 条约必须信守原则 中英联合声明 香港 基本法
  • 简介:《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条(c)项在澄清条约模糊、填补空白的同时也留下了诸多疑问:哪些规则具有相关性?"适用于当事国间关系的"这个短语是否对可以适用的国际法规则的范围具有限制性作用?是否是指条约解释之时处于生效状态的国际法的全部?因此,对第31.3条(c)项立法沿革、用语含义以及相关国际司法实践的探究,对于深入了解国际条约解释规则作用的机理具有积极意义。对时际法性质的理解是审视第31.3条(c)项的一个必要前提。条约解释通常难免借助于其后的相关新条约

  • 标签: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第31.3条(c)项 条约解释 相关国际法规则
  • 简介:20世纪90年代以来,投资促进与环境保护的冲突及其协调议题在国际社会引起了极大的关注。美国从投资条约入手,通过《2004年双边投资条约范本》确立了较为成熟的投资条约环境规则立法模式和较为完善的投资条约环境规则。随着对环境问题的深入关注、美国国内环境立法的不断完善和加强以及对国际社会履行多边环境公约义务的逐渐认同,美国通过《2012年双边投资条约范本》对投资条约中的环境保护义务进行了深化和细化。对于投资领域中的环境问题,我国投资条约虽有关注,但与我国日益承担的国际和国内环境保护义务不相符合,不利于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投资政策的实现。我国有必要借鉴美国投资条约环境规则确立我国投资条约中的环境政策和立场。

  • 标签: 投资条约 环境规则 环境措施
  • 简介:双边投资条约是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重要国际法手段,特许协议则是国际投资领域常用的一种投资模式。双边投资条约由国际公法调整,对条约义务的违背是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将引起该国的国家责任;而特许协议则接受东道国国内法的调整,对特许协议的违反通常被认为应承担合同法下的违约责任。本文通过对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近年来审理的三个案例及相关材料的分析,揭示了二者在争议解决条款上存在的冲突,并就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就如何解决这种冲突以便利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 标签: 双边投资条约 特许协议 争议解决条款 管辖权争议
  • 简介:当一国处于金融危机时,其政府往往要采取各种紧急措施,这些措施大多存在一些隐性投资保护主义倾向。从双边投资条约中公正与公平待遇、征收与国有化、汇兑与转移的约定来看,失当的政府应对措施不仅可能会给外国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甚至将违反东道国与投资者母国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中对应的承诺,引起国际法责任。

  • 标签: 金融危机 政府应对 双边投资条约
  • 简介:1999年4月28日,欧洲委员会提交了"适用欧共体条约第85条和第86条规定现代化的白皮书",欧洲委员会几个月前在白皮书中所包含的思考随后在2000年9月27日的条例建议中以立法形式固定了下来。这一变动很可能影响各成员国竞争法的未来发展。为澄清共同体的竞争规则与成员国竞争法的关系,作者首先将阐述现行制定法在这方面的情况,随后集中于对欧洲委员会条例建议进行探讨。在有了这样的铺垫后,再对委员会在条例建议第3条中规定的竞争规则关系的新规定进行评判。作者认为在新的条例框架内作出最终决策之前,至少应该对不同的选择进行权衡。

  • 标签: 反限制竞争法 竞争规则 欧共体条约 限制竞争行为 欧洲委员会 联邦卡特尔局
  • 简介:"安提瓜诉美国赌博案"表明,条约在缔结和履行过程中往往存在缔约国间合意不充分问题,并未形成解释学中的理解循环,因此有必要在此过程中制定"前理解文本"。"前理解文本"作为辅助性文本,对条约文本起补充作用,在争端解决中具证据性价值。其记录内容主要包括:词典定义,准备资料,嗣后行为(协定或惯例),合意真正达成部分、妥协部分、未达成部分以及双方达成的合意所代表的真实意思等,但制定"前理解文本"要受到条件、内容和效力等方面的限制。"前理解文本"不仅可以提高条约理解的准确性,预防条约解释结果的不确定性,减少条约履行过程中的冲突和提高条约履行的效率,而且还对"条约的时间性演化"具有较强的适应性,特别适合于互联网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的解释,并可以增强法律救济的效力。中国可以在实践中尝试运用"前理解文本",以预防和解决条约争端。

  • 标签: 世界贸易组织 《服务贸易总协定》 “安提瓜诉美国赌博案” 前理解文本 条约解释
  • 简介:安理会作为联合国的一个主要机关,肩负着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要职责,并在《联合国宪章》的授权下享有许多重要的权力。近年来的实践似乎表明,安理会权力的行使在某些方面已经超越了《联合国宪章》的规定。任何权力都应该受到法律的限制。作为安理会权力来源的《联合国宪章》在宗旨和原则、条文的具体规定方面均对安理会权力有明确的限制。此外,从安理会行动的目的及其嗣后实践的角度也能分析出《宪章》隐含着对安理会权力的限制。《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的关于条约解释的规则为解释《宪章》对安理会权力的限制提供了另一种视角。但是,单纯使用一种或某种解释规则在个案中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未能奏效,在《宪章》下对安理会权力的整体解释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总的来说是取决于集体安全环境变动的需要和国际法律秩序的要求。

  • 标签: 安理会 联合国宪章 权力限制 条约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