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背景下,检察机关如何改进和完善实物证据的审查方式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实物证据合法性的审查虽然必不可少,但主要还是进行真实性或科学可靠性审查。公诉部门对审查起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技术问题的实物证据需要进行审查的,可以送交检察技术人员或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审查。审查时要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关于证据审查与认定的规定作为审查内容,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业内专家的通行做法作为审查依据。
简介:农村基层治理事务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特征。我国地域广大,各个地区在经济社会条件以及历史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乡村社会自身内部也存在差异,由此造成基层治理的不均衡性。我国不仅东中西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着巨大落差,而且在南北方农村之间也存在着文化差异,这些构成了农村基层治理的不均衡基础。可从村庄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两个维度,构建村庄治理的理想类型,并结合区域分析来展示我国农村基层治理的不均衡性特征。对于农村基层治理的不均衡性分析,可纠正“千村一面”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两类研究误区,增进对农村基层治理复杂性和规律性的理解,这在政策上和理论上都具有积极意义。
简介:风险社会理论揭示了现代国家在风险治理中的矛盾性面貌:国家一方面是公共风险的治理主体,另一方面又大量地制造风险、权势性地分配风险、有组织地逃脱风险责任。这种风险治理领域的国家失灵状态,即为"风险治理悖论"。就中国而言,风险治理的"国家依赖"明显,国家自主性选择失当、能力不足和地方自主性的机会主义、反向侵蚀等问题,成为当前国家风险治理所面临的突出困境。通过理性国家的建构寻求风险治理的转型,可期和可行的做法是:更新风险治理理念,构建自我反思型的国家自主性;明确风险治理边界,构建约束平衡型的国家自主性;区分风险治理责任,构建激励相容的地方自主性。
简介:多元参与治理已经成为当前社区治理学术研究和政策主张的主导性模式。但通过对其理论基础的简要分析,以及对现代社会理论中关于社会整合与系统整合区分的借用,发现该模式存在遗漏社区生活中的市场因素、忽视系统性治理的倾向。对某开发区居住区的社区治理设计案例的分析和阐释表明,借助系统性治理在治理主体和治理手段上的复合性,在治理过程上的多线索、多步骤等特征,社区治理中的市场因素和国家因素可以相互结合、相互强化,从而丰富多元参与治理的层次,提升治理效能。为达此效果,应处理好两种治理之间的关系:系统性治理相对社会性治理在理论上具有优先性;系统性治理设计中应有意识融入社会性因素,反之亦然。
简介:从抽象的意义上而言,区块链是一种试图通过“A为人人,人人为A”的安排来达成自A组织的技术。在区块链构造的社区空间里,可以用一致同意的民主方式解决争议,所以不需要某个权威中心来做最后的裁决者。但是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替代不了中心化治理的核心功能:公正认定问题、公共物品的搭便车问题、贫富分化问题和社区建设问题。这使得区块链技术在当下并不能广泛用于公共治理领域。区块链技术对于公共治理的最大改善之处或许仅限于信息记录层面,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中心化治理的核心。一、区块链自身不能解决公正问题解决公正裁决问题是公共治理的一个重要部分。人们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总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摩擦,需要法律制度的规范,也需要法院法官来裁决。在很多情形下,法律制度也并不能完美地解决纠纷,比如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之间就往往存在着道德挣扎。但是区块链技术只能对结果进行认定和记录,而并不能对结果发生之前的过程予以分析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