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行为入罪,对抑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对于本罪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界分标准还是众说纷纭。在相互联系上,引入罪数的理论可以发现,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存在法条竞合的关系,而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存在想象竞合犯的关系。区别方面,三者在行为性质、主观罪过以及危害结果的地位上均有差异。在司法实践运用上,又可根据醉驾是否造成实害结果以及造成实害结果后是否有二次冲撞行为,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进行界分。
简介:如今讲究"快餐主义",这不,学车也不能幸免.交钱、学车,没多久一大批学员就从驾校"杀出",急急忙忙找辆车就上路,以至于这些人被称为"马路杀手".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犯罪行为规定为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处罚,为打击惩处醉酒驾驶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有效地遏制了醉酒驾驶事故的发生,有力地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醉酒驾驶犯罪的量刑并无统一的量刑规范。导致本罪在量刑适用上存在不规范、不统一、不均衡的问题。因此,如何准确适用量刑,确保罚当其罪,是审判实践中必须解决的问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1年公布的五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指导性,通过对上述案件的比较分析,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罪责刑相适应、体现宽严相济和确保量刑均衡的量刑原则,最终以细化醉酒驾驶犯罪的量刑情节来规范、统一、均衡本罪的量刑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