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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个结果
  • 简介: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方方面面都处在发展变化之中。国际格局的有些方面正在发生显著的变化,而一些基本方面变化尚未完成,尚无数量和质量方面的本质改变。

  • 标签: 国际格局 中国国际战略 变与不变
  • 简介:近几年来,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稻米贸易发展迅猛,不断增长的趋势明显,但双方稻米贸易的不稳定性与不平衡性也显得尤为突出。本文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出发,在探讨双方稻米贸易总体趋势的基础上利用出口集中度指数、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互补性指数对其动态与前景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双方稻米贸易具有市场地位极不对等、比较优势差异较大、贸易互补性较强等特征。本文对中国与东盟稻米贸易的前景进行展望。

  • 标签: 中国 东盟 稻米贸易
  • 简介: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国际关系学院主办的《国际关系学院学报》杂志自2013年第1期开始更名为《国际安全研究》。本刊以“加强战略思维、审视国际安全、维护国家利益”为宗旨,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反映国际关系研究成果,

  • 标签: 国际安全研究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启事 约稿 国际关系 战略思维
  • 简介:文章中的解释性、释义性内容为注释,引用他人的作品为参考文献;所有注释和引用他人的作品或观点都必须注明出处。参考文献请勿转引,作者须核查原文,标注原始出处。作者投稿时须遵守学术规范,本刊注释一律采用圈码当页脚注的形式,论史写作请参照以下注释体例。

  • 标签: 注释体例 国际安全研究 参考文献 作者投稿 学术规范 解释性
  • 简介:2013年4月8日,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现代国际关系》编辑部在北京举办了“当前国际格局与大国关系新变局”专题研讨会,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国防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开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及外交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当代世界研究中心、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的30多位专家学者以及国家社科规划办的负责同志参加了这次研讨会。

  • 标签: 国际格局 大国关系 政治形势 《现代国际关系》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简介:冷战结束以来,国际安全问题与国内安全问题相互转化与相互影响问题凸显,其主要特点是:相互转化的速度加快,范围更大,涉及的领域也更为广泛;更易于发生在地理上毗邻,经济发展水平、政治经济体制、文化与意识形态相近的国家之间;往往会产生影响持续扩大的"蝴蝶效应";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具有因国家而异的非线性特征。国际安全问题与国内安全问题相互转化的传导机制包括: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背景下的经济传导机制;少数大国对于国际事务进行干涉与插手而形成的政治传导机制;基于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迅速发展而形成的信息传导机制;示范效应机制等。国际安全问题国内化与国内安全问题国际化对于中国国家安全构成了严峻挑战,对此,中国应当建立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目标,确定国家安全问题领域应当关注的重点和优先次序,并建立科学的预警机制。

  • 标签: 国际安全 国内安全 中国国家安全 传导机制
  • 简介:金融危机后,全球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日益突出,并出现向东亚聚集、发达国家间合流以及中国遭遇排挤等新动向。自贸协定这种新动向反映了发达经济体试图在全球范围内重整贸易关系、重塑游戏规则和重新配置经济利益的战略目标。中国须采取措施,维护全球多边贸易框架。

  • 标签: 自由贸易协定 多哈回合 中国战略
  • 简介:国际安全研究》由国际关系学院主办,其前身为《国际关系学院学报》,是一份以研究国际安全问题为主要内容的学术刊物,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安全研究》以'加强战略思维、审视国际安全、维护国家利益'为宗旨,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反映国际关系研究成果,重点刊载国际安全研究领域的学术文章,开展学术交流,促进安全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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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当前,世界继续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是国际形势的主旋律,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国际关系正经历深刻调整,国际和地区格局正加速调整、演变。

  • 标签: 国际格局 演变 世界多极化 经济全球化 文化多样化 社会信息化
  • 简介:观察当前国际战略格局与大国关系的角度不同,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如果把美国的兴衰作为观察的坐标,一些人就会认为国际战略格局没有发生变化,因为美国仍然是世界第一超级大国。然而,二战后的历史表明,引起国际战略格局剧烈变动及国际政治、经济版图深刻变化的,与其说是世界超级大国的兴衰,不如说是世界第二大国的跌落或易位。

  • 标签: 国际战略格局 中日关系 超级大国 大国关系 国际政治 经济版图
  • 简介:印度的国际秩序观是指印度独立以来对国际秩序及其发展变化的总体看法、态度和立场。其形成与发展主要基于印度的国家利益,并受国内因素和国际环境影响。冷战结束后,印度的国际秩序观相应出现新的发展与变化,着力于循序渐进地改变当前不合理的国际秩序。印度的国际秩序观在其政府制定对外政策和指导外交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对当今国际社会产生了一定影响。总体看,其主流是积极、进步的,但由于受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限制,也存在着一定局限性。

  • 标签: 印度 国际秩序 和平共处 新兴大国
  • 简介:二战以后,美国一直掌握着国际关系研究的话语霸权,塑造了国际关系研究的基本范式并从学理层面论证其霸权合法性。冷战结束以后,出于理论发展的需要与国际政治现实的挑战,国际关系研究逐渐呈现出多元化态势,欧洲国际关系研究在研究取向、研究方法、研究议题、理论流派等方面与美国展开了积极的话语权竞争,成就了“欧洲视角”,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美国的话语霸权。近年来,随着国际政治格局的调整与地缘政治重心的东移,国际关系研究的亚洲意识也逐渐觉醒,中国国际关系研究的自主性建设已初见成效,学术自觉与学术自信有所提升。但中国国际关系研究在话语权建设上存在诸多不足,应进一步强化学科内涵建设,推动理论创新;寻找西方学术话语体系的突破口,挖掘新的研究支点;拓展话语平台,为外交话语体系提供学术支撑。只有制定正确的话语权战略并付诸实施,才能从根本上提升中国国际关系研究的竞争力。

  • 标签: 国际关系研究 话语权 中国国际关系研究 学术自觉
  • 简介:孟加拉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贸易自由化改革,改革的主要政策措施包括调整进出口政策、逐步放松进口商品数量限制、大幅降低关税以及大力促进商品出口等。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经济发展稳步增长、商品出口大幅增加、成衣业崛起。但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对外贸易一直处于逆差、出口商品结构较为传统和单一、出口市场高度集中在欧盟和北关。因此,孟加拉国应继续深化改革,在“三个多元化”上多下功夫,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 标签: 孟加拉国 对外贸易自由化 改革 成绩
  • 简介:国际石油价格一直是影响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石油定价作为一种经济问题也会威胁各国能源安全,从而转化成为政治问题。作为世界上两种最重要的基准油,西得克萨斯州轻质原油(wTI)和布伦特原油(Brent)是国际石油定价中的核心要素,两者价格从历史上来看基本趋平,但从2010年至今,这两种原油价格倒挂价差峰值大,持续时间长,从本质上改变了WTI和Brent相互参照联动的关系。从历史上WTI和Brent四次价差拉大案例的发展变化,可以看出政治因素能够影响并左右国际石油定价的经济问题。从中国角度来看,wTI和Brent倒挂对中国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美国由于获得低油价优势制造成本下调,中国制造占相对优势的行业相对处于劣势;另一方面,美国wTI对油价的低估,将导致其他石油生产国更倾向于同中国合作,并且WTI影响力的下降给中国参与国际石油定价系统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 标签: 石油基准油 石油定价体系 西得州轻质原油 布伦特原油 原油价格倒挂 能源安全
  • 简介:互联网开拓了国际政治新空间。互联网对国际政治的影响是其内在运行逻辑的外在表现。互联网以自身特有的内在规定性或是引导或是否定行为体的行为,迫使行为体服从其内在的法则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作者首先以层次分析法梳理互联网影响国际政治之路径,即个人、国家与国际体系。其次,阐释互联网作用于国际政治之运转核心,即国家利益、权力与安全,说明没有绝对的互联网自由,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至上。最后,揭示互联网助推国际结构变迁之作用,即催化、同步和建构作用。互联网作为信息媒介,可促使某些社会因素推动国际政治中的变革;作为先进技术,可促使国际政治自身的进展与时代发展不断相互确认;伴随微博和社交网站出现的人人互动的交际方式,使国际社会向世界社会进化的条件在互联网世界中有所形成。

  • 标签: 互联网 个人 国家主权 国家安全 国际体系 互联网作用
  • 简介: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为缔约国规定了确保其所担保的个人和实体在进行国际海底区域内活动时遵守《公约》相关规定的义务以及对所担保的承包者没有遵守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担保国的此种赔偿责任并非严格责任。只有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担保国才应对其所担保的承包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担保国未按照《公约》履行其确保遵守的义务;所担保的承包者没有遵守其义务并因此造成损害;担保国的不履行与损害发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担保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其责任的上限是其所担保的承包者的不法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害”,同时还应考虑管理局和对有关活动行使管辖或控制的国家的潜在责任。然而,担保国和承包者并不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国赔偿责任的存在并不影响承包者承担和履行其赔偿责任。承包者应先于担保国履行赔偿责任,而只有在承包者不能完全赔偿其应负责的损害时,担保国才有义务对未能赔偿的损害部分承担剩余责任。由于担保国根据《公约》承担的确保遵守的义务是一种“行为义务”,而并非杜绝损害发生的“结果义务”,因此,如果担保国已经履行了公约规定的尽责义务,那么即使发生损害,也不应要求其承担责任。

  • 标签: 海洋法公约 国际海底区域 担保国 赔偿责任 国际海洋法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