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比美国法院在计算机软件及商业方法可专利性标准上进行不断变化,我国一向采取较为保守的涉及计算机实施的专利保护态度。本文旨在通过中美两国之间审查标准与专利政策的对比,着重抓住中国目前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审查标准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界定利用计算机实施的发明专利技术背景的内容与范围,厘清涉及计算机程序与计算机软件两者的技术特征区别,同时着重阐述针对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2017年4月我国最新修订的《专利审查指南》给其审查条件以及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所带来的影响。深入分析Alice案件,明确Mayo二分法在判断中的适用,以及其出现前后对美国专利市场造成的影响。另一方面最新Enfish案件也表明CAFC不支持滥用该种方式来打压专利有效性。通过对专利检索工具Incopat的技巧性使用,从申请数量、诉讼状态等角度梳理分析中美两国近年来有关软件发明专利的情况,从而发现我国目前专利适格性判断方法的特点及问题。最终从专利政策层面,找到适合中国当下的软件专利政策走向,平衡'技术性'要求与科技发展、鼓励创新之间的关系。
简介:美国未成年人法律制度简介一、美国儿童权利的发展与历史在美国和欧洲的19世纪,儿童权利由于工业革命的影响而受到人们的关注。早期儿童经常被看作是需要被管教的对象,而政府扮演的是一个能决定儿童命运的超级父母的角色。假如儿童有犯罪行为,政府则可作为他们的“父母官”而决定给这些孩子怎样的惩罚。虽然那个时候儿童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但经常是被当作社会管教及照顾的对象,而不是拥有权利并受到保护的对象。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社会开始对人权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1948年以来,儿童的权利才被人们普遍公认。今天,儿童的具体权利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简介:当前,碎片化信息已成为社会生活中新媒介环境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形式和属性等各个方面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都具有不小的影响。这些影响有积极的部分,也有消极的成分。从积极的影响来看,新媒介环境下的碎片化信息为青少年提供了快速获取大量知识和信息的新途径;其传递的双向性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其多元性为青少年看待问题提供了多个角度和多种解决思路。而从消极的影响来看,其产生的亚文化与学校道德教育的伦理指向产生了断裂;其不当内容会对处于青少年叛逆期的价值取向推波助澜;其多元性会使青少年价值观在困惑中徘徊不定。通过新媒介环境下碎片化信息对青少年价值观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影响的探究,进而引申出:对青少年价值观的引导应注重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融合统一;对消除碎片化信息的消极影响应标本兼治,即注重社会管理的同时更注重青少年新媒介素养能力的培养;对青少年价值观的教育应开始注重以教育需求带动科技创新的理念等三个方面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