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按照传统的思路,把适量的放权让利作为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这种思路并没有找出旧体制弊端的根源所在,所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早在50年代中期,当人们意识到高度集权的命令式经济体制的重大缺陷需要加以变革时,就把这种传统体制的种种弊端简单地归结为'权力过分集中'。认为只要在原有的体制框架内适当分权便能解决问题。1958年的改革给地方下放了许多权力,如企业管辖权、计划管理权、基建项目审批权、信贷权等,大量减少统配部管物资数量,也扩大了企业的人财物和供产销权。结果引起国民经济秩序的混乱,随着'大跃进'的失败,又重新回到集权体制。究其原因,原有体制基本上是一种产品经济或实物经济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客观上要求高度集权管理,一旦实行地方分权、企业扩权,只能造成混乱。在60年代中期、70年代中期的改革中,也都在原有体制的框架中进行集权或分权的'加减'反复,结果形成了一抓就死,一死就叫,一叫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又抓,一抓又死……这样的循环局面。很显然,当时的改革思路受着经济学传统理论认识局限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