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水利工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保障水资源供给、防洪抗旱、发电灌溉、航运交通、生态环境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水利工程中,水坝是一种常见的建筑物,其主要功能是拦截河流,形成水库,调节水流,利用水能。根据坝体结构和受力特点,水坝可以分为重力坝、拱坝、拱重力坝等类型。其中,重力坝是一种依靠自身重量抵抗水压的坝型,具有结构简单、稳定可靠、适应性强等特点,是世界上最常用的坝型之一。而堆石自密实混凝土重力坝是一种利用堆石填充体作为骨料,用自密实混凝土作为胶结料,构成一体的重力坝。本文对此展开探讨,分析堆石自密实混凝土重力坝设计的关键问题。
简介:“以罚代管”中的复式法律行为结构是责令改正不作为与行政罚款作为之间的榫卯。“违法过剩”下责令改正作为的高昂制度成本与义务缺位下责令改正不作为的低廉制度成本共同促使执法者选择后者。分税制下地方财政收入的相对窘迫、行政分包制下地方公共事务的承包责任、“晋升锦标赛”制下地方行政官员对CDP增长的注意力聚焦等约束条件决定了罚款收入成为执法经费的主要来源,同时罚款行为也能作为执法者发出的合作信号,这些制度收益诱导执法者选择罚款的作为。“以罚代管”作为一种执法的博弈均衡状态,其中形成的权利(权力)义务结构与成文法律规范明定的权利(权力)义务结构发生错位,在极端情况下会迫使违法者通过“身体维权”的方式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