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传统的法学方法论范式,被学界概括和界定为归类(或包摄和涵摄)、推论、等置和评价——这四种范式。但归类或包摄和涵摄均可再归属于形式主义的推论范式,于是传统四范式最少可化归为推论、等置和评价——这三范式;其中的等置范式试图借助于具有实践理性的类推法、比较法和归纳法,实现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关系的等置或者对称性,但其重心依然倚重于逻辑理性;而评价范式不仅离开了“客观化”的逻辑框架,而且也因脱离价值评价的主体及其特定语境,而成为无法实施的一厢情愿。最后认定,唯有具有主体间性(交往理性)、综观性、动态性的语用范式,才可以克服和超越传统三范式的缺陷,经由交往理性而实现逻辑理性和实践理性的统一,从而最终实现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关系的对称性。
简介:作为后马克思主义阵营的理论家,鲍曼流动的现代性消费社会思想从另一视角对西方消费世界进行了一番新的阐释,他以批判性的言辞分析了资本主义消费社会的弊端.鲍曼消费社会理论的批判指向主要有:以批判性视角认知流动的现代性消费社会;以批判性思维揭露消费活动的虚假性、操控性和诱惑性;以批判性口吻预测消费社会导致的灾难性后果——消费主义的新隐忧和新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