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在日第一代”的东渡历史1945年,日本战败时居住在日本的朝鲜人达200万。朝鲜人东渡日本的历史不是一部欢愉的历史,而是一部充满辛酸和悲惨的历史。朝鲜和日本隔海相望,两国在历史上有过较频繁的经济文化交流,中国古代文化许多也是经朝鲜而传入日本的。在进入近现代以前,朝日关系虽然有过16世纪末丰臣秀吉侵略朝鲜所造成的不和状况,但两国关系基本上是处于和平交往之中。自明治维新以后,随着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国势渐强,对外扩张之欲日益明显,朝鲜也成为其侵略扩张的对象。这样,从1875年“云扬号事件”和翌年2月签订的朝日《江华岛条约》开始,到1910年签订《韩日
简介:政约、乡约、行规、家法等是传统中国社会群体利益的集中保护形态,而私法契约则是承载个体权利的工具和手段。两千余年的文明史证明,中国民众在追求个体权利的历程中毫不懈怠,毫不妥协,人性的欲望和激情(求富求荣)仍然主宰着社会结构和经济形态。探究传统中国契约权利的存在形态及其实现形态旨在阐明中国古代是否存在契约权利及其存在方式以及其实现途径,契约权利的演进形态则主要探讨契约内在的利益律动。基于中国宗法立国,教化治国之传统,中国契约所体现的权利形态经历了互助互惠的嬗变过程,最终以互惠作为契约利益的中心原则,契约最终从人伦道德中脱身而出,成为规范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的独立法律凭证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