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我国,街头官僚(Street-LevelBureaucrat)行政裁量权的控制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容易被人们忽视,即使有少数学者对此进行研究,其研究也总是遵循立法一执法一司法的“法制主义”思路,使得研究具有明显的“单点注入”特点。对街头官僚行政裁量权进行法律控制,在立法、司法等方面均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困境。街头官僚行政裁量权本质上是一种伦理性裁量权,对其实施有效而合理的伦理限制与伦理控制,应当是街头官僚行政裁量权之合理行使的根本。
简介:江苏宜兴"双独"夫妻身亡,通过试管婴儿遗留四枚冷冻胚胎应该如何处置引发争议。人的生育权应该是一种自然权利、人权和人格权,胚胎应该具有"准人格"道德地位。"宜兴案例"的判决启示我们,应该从生命伦理学的视角,反思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儒家家庭主义价值决定着生育主体具有家庭性。因此,应该赋予家庭处置遗留胚胎的权利。
论街头官僚行政裁量权的伦理控制
应该赋予家庭对遗留胚胎的处置权——儒家生命伦理学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