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德性伦理学是基于人的实践可能性的对人的善生活的哲学说明。德性的观点表明一种基本的真实:德性地生活对于人始终是一种可能性。德性伦理学比其他实质性的伦理学更明确地诉诸这个可能性前提。对这个基础的说明只有借助对心灵整体及其历史两个相互联系的基本前提要素的理解才有可能。这些相互联系的观点内涵对人的实践性活动的身心一致的解释,构成一种内德性的、内德性伦理学的观点。这种内在观点的缺乏引向强硬分割心灵而在理解实践活动时不能"复原"其整体性的倾向。整体心灵的历史性也由此丧失。被剥夺掉其实践生命内容的"心"被抽象为agency,作为功能性对照物的"身"也成为消极的、不确定的实践心灵的抽象符号。基于这种方法与观点的"德性伦理学"讨论不是恰当的德性伦理学讨论。它没有抓住真实。
简介:价值具有普遍性和共同性,也具有个体性和差异性。西方的普世价值论以价值的个体性代替共同性、一元性取代多元性;习近平的共同价值论则强调个性与共性、自身一元与世界多元的有机统一。基于这种统一,各国倡导“共同价值”以解决人类社会的“共同威胁”,满足共同需要、实现共同利益,也就不会构成国家价值安全威胁。价值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立足共同价值,尊重不同价值体系的个体性和差异性,实现多元价值体系的和谐共存。维护国家价值安全并不仅是关心自身安全,也须在尊重价值的个体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强调共同性,强调世界各国围绕共同利益以实现共同安全,遵循“彼此尊重,平等相交”“合作共赢,共生共荣”“共建共享,权责共担”的行动准则,共同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