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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现象学作为认识论,在对象问题上不同于近代认识论对象。近代认识论对象都是不言而喻自然对象或自然客体。胡塞尔现象学认识论对象是构造意识对象,是意识体验中被给予东西,是内在现象,或者说是内在意识和纯粹意识。现象学认识论对象初阶构造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最为基本意识构造,另一部分是时间意识构造。意识自身构造共分为四个层级,分别是体验、意向性、执态或行为、注意或统觉。时间意识构造主要包括滞留、原印象和前摄三部分。

  • 标签: 现象学认识论 对象 初阶构造
  • 简介:先验客体概念在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由于一方面其意义精微且有层次递进,另一方面又与若干概念意义相近,所以有些许模糊难懂。本文首先对先验客体概念进行梳理,概括出其作为统一性本身、统一性规则与客观性之保障这三重含义。在此基础上阐明它与物自体所体现是先验与超验、认识论与存在论区别。最后考察其与先验主体关联,进一步指出先验客体是先验主体统一性对象化。通过这一系列考察厘清先验客体概念在康德哲学作用。

  • 标签: 先验客体 表象 物自体 先验主体
  • 简介:情感问题是康德道德哲学中一个既重要又常常被忽略问题,本文致力于对康德道德哲学情感进行一个全面的挖掘、整理和阐释,并为情感在康德道德哲学角色给出一个合理定位。基于康德道德哲学发展内在逻辑,康德道德哲学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即道德形而上学酝酿阶段、奠基阶段、完成阶段和“应用及扩展”阶段。在酝酿阶段,康德道德哲学尚未成熟,哈奇森和卢梭先后对康德产生了巨大影响。后面三个阶段都属于成熟阶段,在其中每一个阶段里,康德道德哲学目标各不相同,与此相应,每个阶段都有一种主要类型情感被突出出来,服务于该阶段目标。与此相应,成熟时期康德道德哲学中有三类情感,即作为动机道德情感、支持性道德情感和道德目的论下非道德情感。作为动机道德情感主要是敬重感;支持性道德情感包含良知、爱、同情和友谊;而道德目的论下非道德情感又包含三类:其一为本身与道德情感相类似的非道德情感,比如审美情感和宗教上虔敬;其二为本身具有两面性非道德情感,比如荣誉感;其三是本身在道德上为负面的非道德情感,比如权力欲和激情。

  • 标签: 理性 情感 动机 有限理性者 道德目的论
  • 简介:"机械"和"有机",它们是目的论批判所借助一种重要思考媒介,是参照目的原因性"远距离类比"。目的原因性是倚赖目的论判断力这一认识机能,归根到底是不考虑任何经验性自然规律而只通过理性才可能。由于整个现象界都可通过机械作用而生成出来可能性是不能排除,康德只有假定或引入物自体并配以智性直观可能世界,才能给有机体和目的因果性提供彻底可能性。合目的性原则作为一种理性批判原则,对于辨别合目的性或者目的论滥用和弃用形态仍然有借鉴意义;但康德把自然最终目的定位于人主观性状形式方面,可能也错过了以感性为出发点一种目的论方向。

  • 标签: 康德 目的论批判 有机物 机械 合目的性
  • 简介:通过质疑语言和规则之间存在强力联系假定,该文认为我们从维特根斯坦关于遵守规则讨论并不能得出标准解读观点,即认为私人语言是不可能。该文从区分语言和规则以及私人规则和公共规则之间不同角度,为私人语言和私自遵守规则行为存在作了辩护。该文指出,我们并不是通过遵守规则而理解语言,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202节说个体间公共规则不可能私自地遵守或许是对,但是如果存在私人规则的话,那么这些规则当然可以被人们私自地遵守。我们推理过程和实际生活存在这样私人规则。该文得出结论认为,私人规则遵守不是不可能,只不过不同于公共规则遵守而已。维特根斯坦需要在一种特殊限定公共意义上来使用"规则"。

  • 标签: 维特根斯坦 遵守规则 私人语言 私自地 公共规则
  • 简介:黑格尔法哲学(即客观精神)是自由意志实现自身历程。思维和意志作为精神不同环节,在自由意志历程不断地相互转化,并在其中实现精神同一。自由意志包含三个环节:第一,普遍性环节即思维,体现为抽象自由;第二,特殊性环节即意志,体现为特定自由;第三,单一性,即前两个环节合题(同一),体现为现实自由。自由概念在抽象法领域中历程,是一场抽象普遍意志自身扬弃运动,是意志历经从抽象规定向自我相关规定发展过程。该过程同样体现三个环节:第一,所有权是对纯粹抽象人格否定,但所有权只是抽象"我东西"规定,尚未在意志内部获得定在,因此它需要过渡到诸意志间关系,即契约;第二,契约以双方意志为中介,形成共同意志,但仍不是普遍意志;第三,在不法,欺诈和犯罪展示了特殊意志之间以及普遍意志与特殊意志之间矛盾运动。刑罚(作为普遍意志抽象法)通过否定特殊意志对普遍意志否定,从而实现意志否定之否定,并形成意志自我相关,进而实现向道德过渡。

  • 标签: 黑格尔 意志 思维 自由 抽象法
  • 简介:康德关于能思存在之本性论点基于表象“我”具体本性。他认为,经验自我属于一个有思想肉体实有,其内感官被心灵自己状态激动,因此和外感官一样牵涉被动性。这样心灵或理性只具有相对自发性,是没有归因能力它(物)或精神自动机,从而不是完全自主。不过,如果有一个内在于实践理性目的,那么它可能会是完全自主。康德认为这个目的是道德律,我们选择行动方式只有被其蕴涵(而非出于偏好)才表达真正自由。

  • 标签: 我思 统觉 目的 道德律
  • 简介: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以隐喻方式提出了两种国家政治模式,即机械模式和有机体模式,这种隐喻并非单纯着眼于修辞学上效果,而是着眼于其哲学上造型功能,甚至是哲学思考和言说本质。后世哲学"概念隐喻"在康德这里得到了广泛应用,以帮助建构他自己全新哲学思考。类比思维不只是达到语言效果一种辅助手段,而且是正规哲学思维方式,它表达是无法用逻辑规则来限定哲学思想。图型法和象征论在康德那里是把概念和直观联结起来两种不同方式,虽然后者被当作前者补充,为是在涉及理性概念(理念)时补知性范畴(概念)图型之不足,但它本身也成为建构一个超越于认识论之上哲学领域(实践哲学和美学及目的论)所必不可少枢纽,它在理知世界原则无法使自己显现为直观情况下,以现象上可了解方式得到了描述。类比法在《纯粹理性批判》已被采用了;在《实践理性批判》则以类比"模型"代替了"图型"作用;而在《判断力批判》,有机体和自组织概念为政治哲学那些理念提供了实在性证据和理论支持。康德在自然机械产物、人工制品(艺术品)和有机体之间所做区别使政治实体在等级上凌驾于自然物之上,并通过将有机生命合目的性原理转用于政治体制方面,而论证了民主共和体制对于专制独裁体制优越性,而这种优越性并不在于那种外在表面的政治形式,而在于内在精神实质。康德身体政治学也不同于古代由一部分(头脑或心灵)支配其他部分(肢体)身体政治学,而是主张每个平等成员都先于国家,而国家同时也先于每个成员,它既不是回归古代整体主义,也不是后现代极端自由主义和个体主义,而是指向现代共和主义进步方向

  • 标签: 图型法 象征论 隐喻 有机体 国家 政治体制
  • 简介:黑格尔《逻辑学》从本质论向概念论过渡历来是黑格尔哲学中最困难问题,其实质是从必然到自由过渡问题。以往人们(莱布尼茨、康德)都是从充足理由律来看待这一问题,但黑格尔认为这中间还缺少一个目的论环节,因而必须先阐明从现实性到概念过渡问题,而这是在《小逻辑》本质论第三章"现实"展开。这里关键在于对"现实性"(Wirklichkeit)这个词理解,它不同于存在(Sein),也不同于"实在性"(Realitt)或"实存"(Existenz),而是包含有"工作"、"活动"、"创造"即wirken意思。当我们从它后果直接存在去理解它时,它里面的自由创造含义就被遮蔽了,而显得只是偶然、与必然性相对立;只有当我们深入到它本质,将它实体关系、因果关系和交互关系都理解为绝对实体自身反思或"自因",并把这种自因理解为现实自否定,这才能揭示出自由与客观必然性统一。这种现实本质向内反思在基督教新教获得了启示,上帝就在人心中,必然性不再是外在命运,而是人自身自由意志体现,是超越一切偶然性之上而对自身命运把握(begreifen),这就是概念(Begriff)。概念"自为地就是必然性威力和现实自由",存在和本质都是它自身环节并处于它整体性统一。由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组成黑格尔《逻辑学》因此便成为一个包含自身激活机制有生命范畴体系,一种高度抽象思辨生命哲学。

  • 标签: 存在 本质 概念 现实性 自由 必然性
  • 简介:本文译自1975年由GeraldA.McCool编译出版《拉纳读本》第I章。本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存在之光",来自《圣言谛听者》第3章;第二部分是"存在模拟",来自《圣言谛听者》第4章;第三部分是"作为灵在的人",来自《圣言谛听者》第5章。从本文题目即可看出,拉纳深受海德格尔思想之影响。拉纳区分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存在敞开,存在本性是在我们称之为存在自我显现、存在自我光照原发性统一性认识和被认识,存在意味着认知与被认知本源统一性,存在隶属于存在自我显现基本本性。这是一般存在学首要陈述。第二层次为人敞开,即人本性是对所有存在者绝对敞开。这是形而上学人类学首要陈述。

  • 标签: 拉纳 存在 灵在 存在学 形而上学人类学 圣托马斯
  • 简介:从1765年开始,康德一直计划撰写《道德形而上学》。由于批判事业推进和其他事务发展,直到1797年康德才正式出版该书。正式《道德形而上学》不同于预期著作,这些变化体现了康德哲学体系张力。《道德形而上学》与康德所使用讲义在内容上有密切关系,不过后者是在批判哲学角度上考察而纳入其体系。《道德形而上学》涉及纯粹哲学应用到人理性内容,给予了消极定言命令以积极内容。康德没有辩护这种积极内容,这是他希望发展,但是没有发展另外一个主题。

  • 标签: 道德形而上学 批判哲学 德行 法权 同时是义务的目的
  • 简介:这是法国后结构主义哲学家德勒兹(GillesLouisRénéDeleuze,1925-1995)运用自己"欲望哲学"重新解读康德三大批判尝试。在这种眼光下,康德先验方法就是从人各种先天机能,包括认识机能(感性、知性、理性)和欲望机能(低级欲望和高级欲望)构造出人生活经验,这些机能是一切表象源泉。在《纯粹理性批判》"哥白尼式革命"实质是把认识先天原则归结到主体先天立法机能,但问题在于如何能够把这种先天机能与后天机能结合起来?单凭先验图型是无济于事,必须把第三批判"共通感"引入进来才能解释这些机能相互和谐。知性和理性机能后面隐藏着其实是欲望机能,这就是《实践理性批判》所讨论问题。纯粹实践理性为自由立法,这同时也使它成为知性在理论上为自然立法、在实践上为道德律建立类比"模型"决定性根据。而理性与知性后面这种相互配合一致同样也立足于理性本身"道德共通感",纯粹实践理性三大悬设都是通过这种道德共通感,特别是其中想象力而现实地作用于感性自然,想象力为自然界设定了终极目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思辨理性从属于实践理性。在《判断力批判》,加入了一种比一般感性机能更高情感机能,这就是体现为审美判断力鉴赏机能,它既不关思辨兴趣也不关实践兴趣,仅仅表示各机能活动主体性条件。但它与所有其他机能都相关,构成它们相互协调活动。而这种自由协调活动虽然是超功利,但它本身具有某种理性兴趣作为自己原则。所有机能未决定超感性统一体和从其中抽引出来自由和谐是心灵中最深部分,它准备了那最高尚东西到来即欲望机能至高地位,并且使得从知识机能向欲望机能之过渡成为可能�

  • 标签: 先天机能 欲望 共通感 道德律 自由 终极目的
  • 简介:康德在人类学基础上展开自己哲学研究,并把人是什么作为自己哲学全部追求。他在人主体性基础上把立法之人和执法之人结合起来,并因这种结合为自己哲学探讨人是什么规定了三个基本方向,即:人能认识什么、人应当做什么、人能期望什么。在对上述三个问题追寻,康德得出了三个结论,即:人永远处于走向真理途中、人永远处于走向自由途中、人(作为配享幸福的人)永远处于走向幸福途中。尽管他没有直接解说人是什么,但是,他对前述三个问题所得出结论表明:在他那里,人是处于永远走向无限有限人。康德对人这种理解使他哲学成了西方近代哲学走向现代西方哲学"桥梁";并且,从哲学影响社会方面看,他哲学也是从近代社会走向现代社会"桥梁"。

  • 标签: 理性 有限性 无限性
  • 简介:马丁·海德格尔著作《哲学论稿》可谓难以概述,这是因为它向读者摆出了两个不同却相关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搞清楚海德格尔在试图达成什么。大多数对其著作研究集中对这个问题梳理出一个答案。在本文中我主张应当集中于第二个问题,哪怕这个问题不是更具有启发性,也至少是同等重要。第二个问题就是海德格尔在试图达成其目的时所采用方法是什么。一旦把握到海德格尔在方法或教学问题上极端矛盾,我们就能清楚地看到这两个问题在他著作以一种自身消解方式而相互作用着。海德格尔想要达成变革有赖于一种在根本上不可教教义,并且是如此地依赖于对一群并不存在学生预设。我在结论主张这个悖谬源于这样事实:海德格尔并没有他所渴望那样有革命性,而且没有被广为接受,这还包括他那典型现代幻相:人在根本上可以被重新塑造。

  • 标签: 海德格尔 不可教的教义 教学法 |
  • 简介:康德既提出了应当把我们义务认作上帝命令,同时又反对从神意志导出道德神学意义上他律观念,在本文中将探讨这两种观点如何协调一致。反对自律建构主义解释;也反对康德拒斥一般意义上神圣命令论这种通行主张,将表明康德所反对神学意义上他律是某种克鲁修斯所主张特殊版本神圣命令论。在此基础上,将发展出一种自律地服从神道德权威观念。通过比较康德关于神圣权威观念和人类政治权威观念,表明"自律服从"之现实性。

  • 标签: 康德 自律的建构主义解释 克鲁修斯 神圣命令论 自律的服从
  • 简介:黑格尔在本文中简明扼要地阐述了他对于上帝存有的本体论证明观点。首先,他表明对启示宗教考察有三个环节,即上帝抽象概念、概念定在,以及概念与定在同一性。然后,他回顾了上帝存有的三种证明,其中着重回顾了安瑟尔谟式本体论证明以及康德对它批判,并表明该证明虽然由于坚持从概念出发原则而有其合理之处,但其论证过程由于主张对概念知性式理解而无法令人满意。最后,黑格尔从正面阐述了他自己概念观,认为概念并非如传统所认为是一种单纯主观东西,而是自我区别、建立存在又扬弃这种区别的主客统一绝对活动,它自在自为地拥有存在于自身,而上帝概念正是这样概念,因而上帝存有就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获得了证明,黑格尔由此以其思辨哲学改造了传统本体论证明,阐发了一种新型本体论证明,从而呼应了本文开头。

  • 标签: 上帝存有 本体论证明 概念存在
  • 简介:康德以其"哥白尼革命"实现了对传统符合论哲学翻转,王阳明则以"龙场悟道"为标志实现了对传统理学翻转。两位哲人均旨在解决知识如何可能问题,并且其思路都是先验唯心论。在道德哲学,两人均从主体内部寻求道德行为根据,强调遵法守理重要性。康德以自由定义人尊严,王阳明则以"洒落"作为人生最高境界。

  • 标签: 先验 良知 自由
  • 简介:《实践理性批判》以“理性事实”证明了纯粹理性是实践,并赋予了自由理念以客观实在性。本文将通过分析第二批判“对分析论批判阐明”、“结语”和其他文本,证明只有将理性事实看作康德实践理性实验一个组成部分,才能使它和第二批判目的和论证思路结合起来:这个实验通过每一个人实践理性判断区分了纯粹道德法则和经验性原则,为道德哲学树立了正确前提。本文还将通过和《纯粹理性批判》里理性实验比较,探讨实践领域的哥白尼式革命具体含义和实践理性实验深层次意义。

  • 标签: 理性的事实 理性实验 每个人的理性 哥白尼式的革命 天才的亢奋
  • 简介:康德的人格(Person)是跨此岸和彼岸、跨越现象界和本体界,是身体和灵魂结合;人格性(Personlichkeit)则是完全属于彼岸世界或“理知世界”。当我们把人性置于人格来考察时,由于人格本身跨两界性质,人性本身也就被提升到了具有人格性尊严高度,甚至凭借人格性而和上帝意志联结起来了。人格是使一般人性被提升到人格性本源要素,它使人不仅具有此岸主观目的价值,而且具有彼岸、理知世界绝对价值;人格是使人性提升到人格性中介。目的公式要求我们在把人性当作手段同时记住有一个最高限制性条件,就是把人格的人性当作目的。人性也具有双重性,所谓人“本性”(Natur),一个是指人自然性、自然本能,一个是人性本质,其中包括理性能力,也就是自由地设定目的能力。但人性只是理性设定一般目的能力,人格性则是特指理性设定道德目的能力。人性与人格虽然都具有双重性,但人性还属于此岸世界,而人格则通过人格性跨入了彼岸世界。如果没有人格或人格性,人与动物区别仍然只在于人是“高级动物”,而不具神圣性和崇高性。目的公式“人格的人性”应该指把行动者本体设立道德目的能力考虑在内的人性,是一种从两界统一来看的人性,或者说,是一种具有完善化可能性的人性。所以有限理性存在者有两类目的,第一类目的是一般目的,即主观目的或相对目的;另一类目的是单凭理性给予目的,即客观目的或绝对目的,又叫作“自在目的本身”,这类目的没有掺杂感性东西,具有绝对价值,所以这样一类客观目的是对所有的理性存在者都有效。人格的人性一方面具有设定道德目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能够将自�

  • 标签: 人格 人格性 目的公式 自律公式
  • 简介:在人尊严这一研究领域,一方面学者们对康德推崇备至,另一方面许多学者对康德引证乃至研究都充斥着误解。本文首先简述了学术界关于康德尊严观两种对立诠释:一种观点认为,在康德看来,尊严就是内在价值,它是尊重基础,每个人都有尊严,所以人人都应该被尊重,因此人尊严也是人权基础。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康德那里,根本没有作为形而上学属性内在价值概念,人尊严也不可能是尊重基础,尊重义务出自理性绝对命令;康德尊严观基本上属于传统范式,康德用尊严一词只是表达了一物比另一物高关系,其中并不包含平等含义,因此尊严也不可能是人权基础。本文结合康德文本,对康德关于尊严和价值、尊严和尊重、尊严和平等这三重关系做了阐释,分析了以上这两种对立诠释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第一,康德所谓人尊严,首先是指有理性的人是自在目的,而不是工具,这表达了人格高于物品思想。康德所谓内在价值或绝对价值,不是指一种形而上学属性,而是指自在目的。如此理解内在价值,则以上两种解释之间对立就能得以部分消除。第二,康德谈论人尊严,其重点是强调道德是目的王国由理想变成现实关键,也就是说,道德让人配享尊严。第三,对康德而言,人尊严有两个层次:因具有理性而有道德能力从而具有尊严,和履行了道德义务而配享尊严。与此相对应,尊重也有两个层面:自我尊重和相互尊重义务和因履行了道德义务从而配享尊重。第四,康德尊严观在人有尊严而不同于物这一基本层面上包含平等含义,但在其重视人因道德而配享尊严这一层面上则是不平等。比起他谈尊严文本来,康德其他文本也许能对当代捍卫人权理论提供更大支撑。

  • 标签: 康德 尊严 价值 尊重 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