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傅伟勋一直被看作现代新儒家之外的儒家批评者,文章则从三个方面证明他完全有资格归入现代新儒家阵营。首先论证他是一个具有高度文化使命感的学者,在中国现代三大主流思潮(自由主义、文化保守主义、马克思主义)中,他必然要选择文化保守主义,从而走向现代新儒家。其次就他的四个学术思想倾向来论述他只能归属现代新儒家。最后论述他具有第三代新儒家共通的思想特征,即:①推索儒学,但不将儒学价值绝对化;②虽不认同马克思主义,却能客观地评价马克思主义;③坚持多元价值观,虽以中国文化为本位,但从不拒斥西方文化,虽强调儒家精神的现代意义,但决不轻率断言认同儒学乃人类未来文化发展的惟一方向。
简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20世纪30年代末毛泽东明确提出的一个理论命题,新哲学会群体对其进行了初步论证。该会内部对这一命题的解释是有区别的,但其论证的发展趋势,则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成为与毛泽东的名字相联结的逻辑链上不可或缺的一环,从而为后来毛泽东的思想就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结论的得出,以及与此有内在逻辑关联的“毛泽东思想”概念的产生,提供了理论的合法性基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一命题能够成立,并成为中国的意识形态,是当时各种主客观因素作用的必然结果,其中也体现了领袖者个人毛泽东的理论智慧,以及新哲学会群体理论论证的贡献。今天在继续使用这一在具体条件下产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命题时,不应忽视其原初的本真意义,并要赋予其普适性和时代性内涵。
简介:本文针对当今"复归"、"走近"马克思的观点,运用当代解释学进行了新破解.本文依据马克思哲学的根本原则,运用当代解释学的积极合理成果,立足于现代思维范式的新视域,对建国以来理解马克思哲学的三个不同阶段、不同结果进行了新破解,肯定了三个不同阶段及结果的合理性及存在的价值,明确指出破解对马克思哲学理解的理解,必须摒弃形而上学的"非此即彼"、以及追求那种所谓"马克思哲学本真精神"的绝对思维方式.运用独特的新视角,指出对马克思哲学的理解是一个开放的过程,这一过程的不同阶段及结果,只要实现了实践、理解主体、理解对象三者的具体、历史统一,就都具有真理性,就都是马克思哲学本真精神的显现;与此同时,还通过这一问题的探索揭示出了该过程的内在逻辑.
简介:海德格尔指出现代技术的根源在技艺(tehne),但其中艺术的一面受到压抑,因而此技术的本质就被硬化为强逼产出的座架,超出了人类的掌控.这个转变的深层原因是古希腊就出现了的“数学因素”它通过笛卡尔的主客二元化使世界成为被主体表象的图象,万物成为确定的客体.要摆脱座架的控制,必须重现技艺的艺术维度,让它“自身缘构发生”(Erelgms)的柔性允诺性重新主导技术.在这方面,海德格尔和海森堡都曾从老庄之道中得到过启发或与之产生了共鸣.儒家会十分欣赏海德格尔对现代技术本质的批判,特别是这种批判与归家思想的结合.但是,儒家要指出海德格尔的批判的不足,它忽视了个体主义对座架的促成力和单向度的存在论区分导致的忽视实际家庭的家园观,由此而使得他的解决方案稀松无根.只有以家庭为源头的有机社团,不管是儒家的还是阿米什人的,才可能摆脱现代技术本质对人的裹挟.
简介:海德格尔著作中的神深奥晦涩。透过对他的思想整体方向的把握,我们发现,在海德格尔这里,最后的神是救渡人出离"存在离弃状态"之困境的神,但他不是基督教的上帝,上帝反倒是走向无神的虚无主义的起源。海德格尔敏锐地看到,近代以来人作为主体并未因脱离上帝而变得自由,反而精神贫困,无能于思考,无能于真理,人无根地生存。与此相对,海德格尔的神召唤人出离困境从而踏上返乡之途。这种神有自己的"面目"和出场方式,但他不是不缺乏任何存在的最高的存在者,甚至也不是存在自身。神不是神化的人,但人却从神获取尺度,成为"半神",在"家乡"中人共神同在。这种神是人确立自己的本质的必经之途和最短而最陡峭的路径。这种非神学的神打开了思考神性和人性的另一条路。
简介:反讽往往因与修辞相涉而被理解为某种语言表达方式,其形而上学的意蕴常被忽略。但事实上,反讽理论在其得以产生的原初形态中就与哲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古希腊罗马时期到十九世纪初期的德国,进而延至现当代,反讽始终秉持着语言学意义上的修辞传统,但在其理论逻辑的衍化中却始终自享着与形上之思难以厘界的关联。在长时间遗忘苏格拉底反讽理论的哲学旨趣之后,德国早期浪漫派又再次赋予了反讽以哲学、美学、艺术与诗等规定相互交融的多重意义,而克尔凯郭尔以存在主义的视域超越了这一错综复杂的含混界定,他将反讽理解为人的生存境遇中的“立场”,这就将反讽提升至了纯粹的哲学层面。美国学者维塞尔虽无意承接克尔凯郭尔所规定的反讽的实践性,却在对马克思阶级理论别出心裁的阐释中将无产阶级视为反讽在现实世界中的肉身化,这成就了反讽由修辞到理论、再到实践的内在意蕴的提升过程。
简介: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在政治哲学领域发起的一场革命是:它通过解构,构建了一种与传统的互惠和平等的道德原理完全不同的、非互惠的友爱和关心的道德原理,并把这一道德原理视为正义的基础。德里达认为,基于传统的互惠和平等的道德原理之上的传统的道德观并没有真正把人当作相异的个体性存在来看待,这也造成了基于互惠的平等观念之上的现代法律的困境。本文分析和评价了德里达的道德观,并指出了他的这一带有解构意图的道德观所具有的积极的建构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