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仔猪水肿病,又称猪大肠杆菌病肠毒血症,是由于仔猪小肠的溶血性大肠埃希氏菌大量繁殖,产生毒素,被机体吸收后引起的一种急性散发性疾病,以发病突然、头、面部水肿和运动失调为主要特点。严重影响仔猪的成活率和生长发育,对养猪业危害极大,如不及时控制,极易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根据多年来对该病的诊治经验,现对该病的发病原因作如下探讨分析,提出防治措施仅供参考。
简介:摘要:近年来,伴随人们生活水平提升,个人或者单位独自饲养或者管理宠物的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因为各种原因,社会中的流浪动物数量也呈现日益增长的趋势。同时,流浪动物攻击他人引发的损害责任承担问题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本文立足于损害责任承担主体、责任承担原则展开探究,并对以上问题如何得到更好的完善提出个人的建议。
简介:【摘要】水损害在沥青路面早期病害中,被广泛关注。为了提高沥青混合料的水稳定性,抵抗水损害。本研究综述在进行研究水损害的机理的基础上,通过对沥青混合料路面在动水压力、置换反应、冻胀、乳化、冻融循环下的破环形式,以及柔性基层和半刚性基层对沥青路面在荷载以及自然因素对沥青路面的影响,对提升沥青路面抗击水损害的各类方案进行总结。结果表明,通过筛选合理的原材料:对集料表面酸碱性,酸性集料的改性、集料表面电荷属性、集料的形状特征。添加抗剥落剂:SBS改性沥青中添加非胺类抗剥落剂。改进路面结构设计:增强路面结构的排水能力。及对施工质量的管控等可以有效的提高沥青混合料抵抗水损害的能力。
简介:摘要: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 成立恶意串通型代理权滥用, 被认为是典型的代理权滥用。由于恶意串通的代理行为不同于恶意串通的法律行为, 因此不应适用民事法律行为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规定,而应认定为效力待定,给予被代理人以拒绝或者追认的权利,以更好的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制度中应以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思为中心,在恶意串通的情形下更应该着重保障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依据被代理人的意思发起和终止,代理人应该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依据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思从事代理行为。当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时,《民法典》第164条第二款并未规定这种行为的效力,笔者认为,应当认定为效力待定。
简介:摘要:人格权中蕴含着神圣的生态环境权益,生态修复则是一项针对破损生态系统的全面恢复策略,它强调的是强化环境区域的联合治理制度,通过设定严格的生态保护界限并推行源头管理。区域生态治理的核心并非单纯的法律约束,而是深层次的人性引导和法制革新。补偿机制在生态修复过程中扮演关键角色,它是平衡环境损害与生态保护主体利益的关键制度设计。生态修复责任是应对环境破坏的主要途径,为此,我们必须建立一种流域间的多元横向生态补偿的持久模式,其规模的扩大需严格遵循生态补偿的制度规范和流程。在实施生态修复项目时,必须遵循自然界的内在法则,深刻理解生态修复的系统性、完整性及原始真实性,持续提升我们对现代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技术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简介:摘要: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不断迭代升级,依托于互联网平台发展起来的产业越来越多,网约车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种,网约车服务改变了人们传统的出行方式, 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更多的选择,降低了出行成本,也让人们体验到互联网技术带来的智能体验。但是这种互联网新兴的事物产生通常伴随着新的法律问题,因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乘客出现损害时,网约车平台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是司法实务中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尤其是作为运营网约车的平台责任承担更是缺少法律监管,本文通过分析网约车运营模式及侵权责任承担,讨论作为运营平台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