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建筑业是国民经济中一个独立的、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是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之一。世界发达国家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机构、设计部门、建筑公司、国家建筑管理监督部门、建筑科研与教育部门有效地综合在建筑业整体内。确定建筑业由“勘察设计业”、“建筑安装业”、“建筑工程管理、监督及咨询业”组成。经过调整,我国建筑业的概念与国际建筑业的内涵基本相同。任何国家的建筑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担负着推动社会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以及提供物资技术基础的重要任务。所谓建筑业与国际接轨就是与国际惯例即国际惯用的、较成熟的做法接轨,或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管理按国际惯例运作与实施。
简介:摘要国际金融法概念的基本特征是其调整对象是财务和国际。从金融内涵的角度来看,资本金融是金融的初始和基本的基本特征,但当代只将金融定义为适应所有金融实践的虚拟经济,财务将国际金融法与研究国际关系问题的其他学科或科学区分开来。从扩展的角度来看,金融涵盖货币,银行,证券,保险等,因此国际金融法包括上述领域的系统。由于世贸组织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方式之一具有商业存在,传统的“国际”标准暴露了其局限性。因此,国际关系应包括外国在东道国建立商业存在的各种金融关系。在国际上将国际金融法与国内金融法区分开来,金融与国际的结合使国际金融关系成为国际金融法的一个独特而具体的调整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