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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财产犯罪是侵害他人财产的犯罪,所以,行为是否给他人造成了财产损失,是认定行为是否成立财产犯罪的关键。而行为是否给他人造成了财产损失,常常需要参考或者根据民法规定作出判断,但民法的目的又不同于刑法的目的,故导致财产犯罪认定的困难。倘若民法关于某种行为的效力存在争议,导致财产损失的认定缺乏定论,那么,就会对财产犯罪的认定增加难度。无权处分行为便是一例。无权处分行为也可能构成财产犯罪,不能因为某种行为属于民法上的无权处分,就否认其成立财产犯罪。民法中的无权处分行为与刑法上的财产犯罪其界限便在于该行为的主客观要件是否符合财产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同时对于被害人来讲该行为造成的结果是否穷尽民事救济手段后依然无法得到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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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土木工程作为中国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其工程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直接影响着中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然而,土木工程在结构设计上,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就我国目前设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看来,在实际工作中容易产生一些问题,使工程的施工质量受到影响,而且还给施工单位带来了大量的经济损失。因此,如何提高土木工程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已经成为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研究与建设的重点课题,我们必须了解土木工程结构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着手,作出适当的优化措施,在安全性,经济性和可行性方面,使土木工程结构设计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 标签: 土木工程 结构设计 安全问题
  • 简介:摘要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市场交易。在市场交易中从事交易的当事人往往并不能确切知道对方是否为处分标的物的所有权人,而只能根据所有权的公示原则来进行判断。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的,该合同有效。”该条规定了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如果在权利人拒绝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时,该无权处分合同无效,那么原权利人就可以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这对于善意的受让人是极为不利的。尤其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商品流转的加速,善意受让人有可能在受让该物后又转让给其他人,或者已经将该物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如果要求其返还原物,将会推翻一系列已经成立或者履行的合同关系,妨碍市场交易的正常运行。因此,善意取得制度作为无权处分的一种例外,其制度确立符合经济效益原则,有利于物尽其用,对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正常交易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 标签: 无权 处分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