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摘要公证告知义务是我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法律义务,是公证程序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充分履行好告知义务,既可以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有效的规避公证员在公证活动中的责任风险。本文将从公证告知的意义及必要性、民事公证中应告知的重点内容和注意事项入手,结合办证实践,试述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告知义务。
简介:摘要对于不动产审查义务,登记机关应当承担形式审查义务,就实质审查义务而言,登记机关则无需承担。但是在现实中,登记机关在形式审查中会出现不动产登记簿与现实不相吻合的情况,所以有必要制定弥补制度,当事人主义的异议登记、更正登记、公证制度和产权保险制度正是可以修补这一漏洞。
简介:摘要高难度、高虚耗与低效率,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义务所面临的主要障碍。“改良论”与“废除论”是学界从制度存废角度展开的“路径选择”论争,但终究难为环境保护“三同时”义务履行障碍的破解提供可靠理论方案。从“义务相对豁免”角度切入与展开,允许企业以委托第三方治理或采用清洁生产工艺(设备)等方式有条件地获得环境保护“三同时”义务的豁免,符合激励理论、规模经济理论与“理性经济人”假设。
简介: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教育水平的要求随之提高,无论从师资的力量,教师的教学水平,还是对校区的建设都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而由于教学学位的紧张,急于快速增加学位以满足对于区域内生源的就学需求,学校工程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工期要求都比较紧张,那么如何在该情况下既要保证校区建设的高品质,又要保证工期顺利实现,是当前学校建设的关键。
拓展上海旧住房改造新途径:居民出资回搬
试述民事公证中公证员的告知义务
形式审查抑或实质审查——论不动产登记机关的审查义务
论环境保护“三同时”义务的履行障碍与相对豁免
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高品质建设的综合施工技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