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深层土壤有机碳占土壤剖面总有机碳的一半以上.最近发现表层和深层土壤有机碳动态及其调控因素并不相同,这对准确评估土壤固碳潜力具有重要影响.深层土壤有机碳主要来源午根系、根系分泌物、可溶性有机碳、土壤微生物及生物扰动作用,这些来源的相对重要性可能取决于气候、土壤、植被类型和土地利用方式;与表层土壤相比,深层土壤有机碳一般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同位素C/N、平均驻留时间长、矿化速率低和高稳定性.深层土壤有机碳的生物化学稳定性、化学稳定性和物理保护三种稳定性机制的相对贡献并不清楚.未来应加强环境变化和人类干扰对深层土壤有机碳动态及稳定性影响的研究.
简介:近年来,洞穴次生碳酸盐沉积物因其有着湖泊沉积物、泥炭等无法比拟的测年优势,日渐成为陆地古气候重建的良好研究材料.通过铀系定年,可以获得过去60万年来精确的日历年时间序列,突破了其他陆地沉积物^14C定年(〈5万年)的瓶颈.氧碳同位素作为洞穴石笋的古气候待用指标具有全球对比性,由于其高精度独立的时间标尺和无需校正同位素信号日渐成为其他气候记录对比的基石.在同位素平衡分馏条件下,石笋δ^18O反映了当地气候的变化,在季风区一般反映降雨的变化,在欧洲则更多反映温度的变化.通过石笋δ^18O与北大西洋冰漂碎屑事件以及甲烷的对比关系,可以将海洋钻孔和两极冰芯的记录调谐到独立时间标尺的石笋记录上,进而可以探讨全球联系及其驱动机制.影响石笋δ^13C变化的因素比较复杂,一般在轨道尺度上指示了植被类型C3/C4比率的变化,而在更短时间尺度内主要受到土壤CO2活力的影响,进而可以反映当地降水和温度的变化.尽管洞穴石笋研究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然有诸多机理问题尚未解决,在介绍洞穴沉积物稳定同位素古气候重建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对今后的研究方向进行一定的探讨.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水利厅(局)、农业农村厅(局)、人民银行、市场监督局、林草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中办发[2018]1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8-2022)》(中办发[2018]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特制定《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简介:以2004和2008年福建省各区县私营企业密度为指标变量,以福建省84个县级行政单位为基本单元(金门县除外),借用ESDA全局和局部空间自相关分析方法和GIS技术,通过构造空间权重矩阵,从空间关联的角度探讨福建省私营经济空间异质性、相似性和空间分布模式.研究表明:福建省私营经济空间分布呈现出显著的自相关特征,空间集聚特征明显,私营经济发展突出地表现为“双核心”模式,即闽南三角核心和闽江口核心;在私营经济发展格局的动态变化方面,福建私营经济发展东西差距在极化效应的影响下不断加剧;探析私营经济发展的影响机制发现,福建私营经济发展的历史积淀、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市场规模、基础设施完善度以及区域交通便捷度是塑造私营经济空间格局的主要因素.
简介:土地利用变化包括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利用强度两个方面,是土地利用类型从低生态位层次向高生态位转变的自组织行为。对不同层次的土地利用生态位进行控制与协调,才能实现一定耕地保有量下土地利用资源场的均衡。而这种均衡正是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得以实现的前提。在生态位势理论与系统边界理论的基础上,论文构建了土地利用经济生态位的模型,并以江苏省锡山市为例定量分析了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相互作用的强度。研究显示,经济发达区非农用地与农用地生态位差较大,城市化进程加快,使耕地更易损失。从资源流动的场论分析角度。探讨了建立耕地保护机制的途径和方法。在目前的水平上,把土地利用生态位作为土地利用/覆被研究中的一种新方法论更有意义。
简介:在构建人口文化素质指数的基础上,根据中国文化教育的实际情况,选取合理而简单的评价指标,对1997—2006年中国人口文化素质指数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研究表明:中国人口文化素质指数正在快速提高,但整体水平还很低;人口文化素质指数的空间差异明显,东部最高,中部次之,西部最低,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域集中于西部;近2/3的省域存在发散趋异,收敛趋同的省域不到1/3;向上发散趋异的省域主要位于东、中部,向下发散趋异的省域主要位于西部,空间差异有可能继续扩大.反映单个人文因子与人口文化素质指数之间互动关系的方程显示:人口文化素质指数与人文因子间存在显著的线性关系和对数关系.最后运用逐步回归法得到了综合人文驱动因子与人口文化素质指数之间的复合线性关系模型.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是确保行政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重要措施。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为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