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九五”期间我省测绘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的简要回顾1·1重视法规建设和制度建设,初步建成了全省的测绘法规体系多年来,我局始终重视测绘法规建设与制度建设。由我局代拟并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颁布了《山西省测绘管理条例》、《山西省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测量标志管理规定》等法规和规章,制定了《测绘任务登记实施办法》、《测绘资格审查实施办法》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初步建成了全省的测绘法规体系,使我局各项测绘工作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1·2理顺了测绘执法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了市(地)、县测绘执法管理网络在去年的省级机关机构改革中,依照国家测绘局的改革模式,我局划归省国土资源厅管理。在省政府下达的我局
简介:随着导航系统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用户对导航系统的要求呈现出专业化、需求多样化等特点,进而对导航服务相关理论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如何在现有导航服务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导航用户需求特点设计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导航服务方案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与实际价值。研究首先针对导航需求建立了包括城市出行、远距离自驾游、物流运输、军事作战等一系列导航任务的多导航任务模型,探讨了不同导航任务下路径规划的特点。然后基于现有POI分类分级体系量化了地图POI分布对导航路径规划的影响,并在A*算法的基础上设计了考虑POI分布的路径规划算法,提高了规划路径的科学性与适用性。
简介: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我国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地位的重大变化,形成了相互关系上的许多转变,由改革所带来的行政活动方式的变化也促成了一系列与行政活动方式活动有关的社会关系的变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相继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迎合了这种转变和变动,测绘部门成为了政府的法定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测绘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由法设定与依法授予,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违法无效,行政主体对违法的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法定的行为模式从行政法学理论上讲实质上是行政主体、行政权力和行政效力三要件概念的抽象的行政行为的具体体现。即:1、主体要件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