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刑法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于象刑法第134条这种没有明确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观上同时包括犯罪过失和间接故意的规定,只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在从事生产、作业活动时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简介:刑法第134条第二款所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以,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2款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简介:就认为其行为构成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呢,从刑法第134条把不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为主业的事业单位的职工规定为本罪的主体这一点,与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由于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情况基本一样
简介:对我国刑法理论中各种排除犯罪性的行为作具体分析,具备刑事责任阻却事由的行为在形式上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我国刑法理论中的阻却责任事由即
简介:在劳动法上的工伤事故保险责任和侵权法上的雇员受害赔偿责任虽然是两类不同性质的责任,实际上侵权法上之工伤事故责任和雇员受害赔偿责任(即雇主责任)并无本质区别,通过对劳动保险法上工伤、工伤事故保险责任和侵权法上工伤事故责任、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的对比探究
简介: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责任作了规定,1、学校责任学校责任是指由于学校或者从事职务行为的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过错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导致学生伤害事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在学校管理下的学生所发生的事故
简介: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对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或者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结果只能是过失,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若认为非法行医罪是犯罪
简介:第二种情形是当学生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时学校可能对该学生(或其监护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一种观点认为是学校应承担的是一种合同责任,应当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及公立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处理
简介:三、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对策,如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简介:承担劳动者工伤赔偿责任的有社保机构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与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补充赔偿责任,故对于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补充赔偿责任按照劳动者60%,一审法院认为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补充赔偿责任
简介: 交强险的前身被称为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或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从1984年开始提出,实施机动车辆(包括)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
简介:《道交法》在第76条中明确了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实行无过失赔偿原则,当在交强险中增加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时,《道交法》规定交强险应实行无过失赔偿原则
简介:第13条、第14条规定了学校在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中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若干种情况,(四)学校承担次要法律责任在发生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中,并且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的责任大小的认定应该根据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简介:受理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的行政职权行为
简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件中确实发挥了鉴定结论的作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都是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大队作出的实际上是由案件侦查人员作出的, 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采信及变更程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上述问题
简介:笔者建议我国未来的机动车强责险制度应首先推行暂付款制度,我国直接规定机动车强责险制度的《条例》的法律效力等级偏低了,2006)机动车强责险法律规范和制度
简介:规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机动车强责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基金制度,机动车强责险的保险人可能因某一被保险人对另一被保险人有损害赔偿责任而支付保险金, (二)制度的优势 《条例》所确立的机动车强责险制度是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任意保险这一
简介:《条例》第17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1.规定了投保商业三者险于2006年7月1日前期满的投保人具有选择权,规定了保险合同无论是由保险人还是由投保人解除都不具有溯及力
试论重大责任事故罪
探析重大责任事故罪相关问题
重大责任事故罪若干疑难问题研讨
犯罪构成与阻却责任事由关系论
透视工伤事故责任和雇员受害赔偿责任辨析
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浅析
医疗事故罪的实体认定及证明责任
论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责任的性质
浅论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赔偿和防范事故的对策
浅谈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责任中的若干特殊问题
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1)
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
论学校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校方法律责任认定
展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性和相关新问题探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刑诉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论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完善(2)
论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完善(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若干问题辨析(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