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和平解放是西藏社会自近代以来民族团结和稳定发展的重要历史起点。《十七条协议》经历了协商、谈判、签字、决定、批准和公布的完整过程,是双方在公平、友好、自愿的状态下形成的,程序上完全合理合法。《十七条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它是在当时历史境况下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协议确立的重要遵循.它对于改变西藏地方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奴役的局面,继承和延续历代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无可争辩的主权,结束西藏地方内部两大政治集团之间的对立状态,畅通西藏地方与祖国内地的友好态度和交往,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进步,均作出了符合历史和现实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