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对新《律师法》的实施,应采取欢迎的态度,积极予以支持,而不能怀着抵触的情绪。消极地设置障碍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理应积极支持、保障新《律师法》的实施。
新《律师法》实施对公诉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