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资产的转移必须被作为真实销售来对待,这是资产证券化交易成败的关键因素。许多后发国家认识到了美国有关"真实销售"认定的不确定性及其造成的不良后果后,认为要保障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健康发展,减少资产证券化交易的成本,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应该对真实销售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以实现真实销售标准的法定化。同时,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真实销售的标准应走形式化道路。此外,真实销售会计准则在认定真实销售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
简介:在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初期,单一的民商事法律规范足以调控市场秩序。随着资产证券化的快速扩张和异化发展,系统性风险集中爆发,引发了严重的次贷危机。此时,无论是风险隔离机制还是资产证券化安全港制度均没有能力加以有效化解,以个体利益为本位的民商法也无法通过进一步的制度创新来解决上述问题。为了促进资产证券化的健康发展,经济法应有所作为,与民商法一起共同构成新的资产证券化调控秩序。经济法既是应对危机、遏制危机的法律,也是超越危机、完善国家调节的法律。
资产证券化中的“真实销售”法律问题研究
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与法律调控方式的演变——次贷危机的经济法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