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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量刑程序一旦获得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地位,那么量刑辩护以及辩护律师在量刑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显得尤为重要。量刑辩护有利于限制法官的量刑裁量权、保护被告人权利、提高诉讼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帮助实现量刑程序的预设功能。从域外经验来看,英美法系国家的量刑辩护主要是围绕量刑前调查报告来展开的。我国量刑程序要想实质化,量刑裁决要想实现公正,法官必须通过量刑程序来获取充足的、真实的量刑信息。基于此,我国量刑辩护制度必须以量刑信息的收集、开示和辩论为切入点,具体包括:律师对量刑证据的调查、量刑证据的开示、量刑答辩与量刑建议、法官在判决书中对量刑辩护的回应。

  • 标签: 量刑辩护 量刑程序 量刑答辩 量刑证据 量刑信息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反驳公诉机关的指控,并提出那些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事实和证据,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在现代刑事法治下,在一个人遭遇犯罪指控的时候,国家不能直接动用其刑罚权,而是要在中立的法官主持之下,与被告人展开一场冷静的对话,以决定是否对其施加制裁,这便是现代刑事诉讼的法治基础。正如孟德斯鸠所言:"一个人,即使最卑微的人的生命也应受到尊重。……国家控诉他的时候,也必定要给他一切可能的手段为自己辩护",这一立场将刑事辩护推向了历史舞台。从目前世界各主要国家的刑事诉讼程序来看,辩护原则乃是一项基本原则,不仅适用于审判前阶段,也适用于审判阶段,当然也适用于定罪之后的量刑阶段。然而,一直以来,在我国定罪与量刑程序合一的模式之下,量刑辩护很不充分,许霆案便是最好的例证。在许霆案中,控辩双方在一审、二审和再审中,整个法庭都是围绕着被告人是否有罪的问题展开的。在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是不可能提出那些从轻、减轻的情节的,否则便是自相矛盾。而检察官关注的中心乃是定罪问题,也不可能

  • 标签: 量刑程序 无罪辩护 量刑情节 量刑问题 刑事辩护 证据开示制度
  • 简介:为解决司法裁量权、刑罚个别化如何与量刑统一性保持应有的动态平衡.目前主要存在着两种明显的思路——“规则(量化)控制”和“诉权(程序)控制”。“规则控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规则条文.将量刑事实和量刑情节“量化”为一定数量的年月.法官再将量刑事实和情节换算成一定的数字.

  • 标签: 量刑情节 美国联邦 中国式 指南 “量化” 司法裁量权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检察官的客观义务是指"检察官为了发现真实情况,不应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而应站在客观的立场上进行活动"。也就是说,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要以客观事实为根据,既要注意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事实和法律,又要注意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事实和法律,要不偏不倚。检察官的客观义务最早确立于19世纪中后期的德国,其后广泛地传播于各主要大陆法系国家,然而即便是在德国,"这种‘客观义务’到底包括哪些内涵也不是十分清楚",这便为日后的学术争论留下了广阔的空间。

  • 标签: 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主义诉讼 提起公诉 大陆法系 侦查阶段 量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