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创造性法条在审查实践中最依赖于审查员的主观判断。一般情况下,审查员首先看到本申请再进行检索和审查,容易落入“事后诸葛亮”的评述误区。本文通过对高分子领域两个案例的分析,提出选取最接近现有技术时,不仅要看技术领域,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还要看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该最接近现有技术是否有进一步改进的动机。
创造性评述之源-最接近现有技术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