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1 个结果
  • 简介:民国时期已有行之有效的法律援助制度。北京政府采用的“指定辩护”制度;南京国民政府推行的以公设辩护人制、平民法律扶助、民刑诉讼程序询问处为内容的法律扶助制度,是民国时期两个阶段的法律援助制度。律师是民国时期开展法律援助的主体。法律援助制度是民国时期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近现代司法制度向文明、民主发展的突出表现。

  • 标签: 民国时期 法律援助制度 指定辩护 法律扶助 中国 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