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导言公、私法的划分肇端于古罗马。19世纪时,在以法、德为代表的法典编纂和法制改革过程中,公、私法的划分得到了广泛运用,逐渐形成了大陆法系公、私法划分的深厚
“商事通则”:纠缠在历史与现实中的误会——兼议私法的统一及其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