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建立,被誉为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亮点”之一。但由于立法者在立法思想上的相对保守以及立法能力和立法技术上的明显不足,新刑诉法确立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在证人出庭的范围、强制证人出庭的手段以及证人不出庭的法律后果等基本制度面,都遗留下了一定的缺憾和问题。由于我国司法现实的复杂性,这些制度上的缺陷可能在实践中产生制度空转甚至制度反转效应,使得促使证人出庭的立法目的落空。
简介:《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已经于2012年3月14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正,因为诸多制度和程序方面的改革创新而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一些修改更曾引发巨大争议,最典型的就是秘密拘捕条款问题。
新刑诉法证人出庭制度的若干法解释问题
新《刑事诉讼法》:评论与适用——“敌人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一国两制”立法模式质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