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检察院坚持以“三项机制”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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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洪泽县院在驻所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把维护监管场所安全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作为执法重心,通过实施"强化安全防范、加强思想教育和突出人权保障"的工作机制,有效避免了在押人员死亡事件发生,全力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2010年,该县看守所实现连续42年安全无事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市场周刊》 2011年7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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