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的价值与目标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在当前我国行政审判制度运行模式不能有效地化解行政纠纷的现实状况下,面对日益突出的申诉、上访难题,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现阶段的限制性因素以及利益重新分配的格局,需要厘清行政审判的价值并对行政审判的目标进行重新定位。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实现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实质性地解决行政纠纷需要重新制定行政诉讼审查标准,并正确处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以及探寻多元化解行政纠纷的渠道。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1年2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