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今年1月8日批转区体改委、经委关于进一步发展广西城镇集体工业的报告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正>广西壮族自治区体改委,经委在关于进一步发展城镇集体工业的报告中指出:自治区人民政府曾经制定“十二条”关于“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的指导思想和有关政策措施,实践证明是正确的,行之有效的,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对一些条款作如下调整:“十二条”关于原有集体工业企业,利润超基数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的规定,1990年期满后,以1988年、1989、1990年三年平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1991年2期
出版日期 1991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