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辅分离:中国电建企业的重组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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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理解主辅分离改革的深刻内涵国务院5号文件规定:"对现国家电力公司系统所拥有的辅助性业务单位和"三产"、多种经营企业进行调整重组。电网企业可以拥有必要的电力科研机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电力勘测设计》 2011年1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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