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军事法的部门法地位——着重于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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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军事法的部门法地位存有争论,这与学者们对军事法的概念、性质和调整对象的不同界定有关。在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权力体系架构中,军事权属于独立的国家权力,作为对军事权进行法律规制,调整武装力量建设领域的军事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军事法,具备独立的部门法属性。无论从广义上还是从狭义上,抑或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来界定,军事法都无法为其他法律部门所包含,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应当属于独立的法律部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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