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计算关联企业不得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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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即“有关的支出”:“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人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关联企业的利息支出一般都属于“有关的支出”,而其是否是“合理的支出”,首先要看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其次要看债资比例是否超过标准,最后要看投资者投资是否到位。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华会计学习》 2010年7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