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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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在一家英资企业工作,2006年8月入职,合同期3年,合同签订职位为销售工程师,但入职后就转为销售助理。2008年5月休产假,9月上班至今,一直做销售助理工作,现公司以工作不饱和为由要求我做销售工程师,我是否可以拒绝,公司是否以此为理由可以辞退我,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要怎样赔偿才合理合法?谢谢!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时代风采》 2010年6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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