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财政部金融泄密案史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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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48年8月21日上海大公报以“币制改革的事前迹象”一文揭示:有人在“币改”前夕利用内部消息,大量抛售股票。财政部的金融泄密事件被揭露,全国各大报纸争相刊登有关消息。因此案影响甚大,警察局、监察院均参与侦查。最终直接涉案人财政部资料室秘书陶启明和财政部秘书长徐百齐各被处刑7年,李国兰被处刑10个月,杜维屏被处刑8个月,杨淑瑶判刑7个月,而上交所监理员王鳌堂亦被撤职。本组史料选自国民政府财政部档案,基本反映了该案的经过,对研究国民政府的金融崩溃历史具有一定参考作用,现予公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民国档案》 1998年4期
出版日期 1998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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