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文化再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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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要研究旅游文化必须从文化概念的规范和界定开始,探讨文化的一般特征,从而把握旅游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其基本内核和特殊性所在.搞清楚什么是文化,旅游文化和广义的文化之间在逻辑上是何种关系,实际对旅游文化的认识也就解决了一大半.我们一直在谈论文化,文化一词广义而言,是将文化看作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而言,指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有时特指教育、科学、文学、艺术等方面的精神内容.早期的文化研究往往偏重于精神和观念形态方面,英国人类学家泰勒在1871年最先提出文化定义:“文化是一种复杂的整体,其中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人们作为社会成员而获得的一切能力和习惯.”泰勒的这个定义可贵之处在于列出了文化的内容,强调了文化的继承、传习和作为“社会人”的文化.美国语言学家萨丕尔的说法更加耐人寻味,他说:文化这名称的定义是:一个社会所做和所想的是什么.将人类行为亦贯于文化之中.后期文化人类学研究的主要成就是将文化分为三层次(物质文化、制度习俗文化和精神文化),将文化概念细致化和具体化.尽管由于各学科的发展,都丰富和深化了文化概念的讨论,但作为一门学科的文化学一直没有形成,一方面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旅游科学》 1998年2期
出版日期 1998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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