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从事营运是否纳入行业管理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随着替代能源的不断发展,电动车技术已日趋成熟,电动车(特别是电动汽车)在小范围内从事营运的现象十分普遍,缓解了能源问题对交通行业造成的压力,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冲击了道路运输市场。对使用电力作为动力的车辆从事营运是否应纳入道路运输管理,运管机构内部有着不同意见。有的同志认为,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的,必须要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现国家有关规定把使用电力作为动力的车辆作为非机动车对待,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道路运输》 2009年12期
出版日期 2009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