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法务会计认识的误区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一、关于法务会计内容的认识误区国内一些学者在介绍“法务会计”的内容时指出,“法务会计”除包括司法会计外,还包括税收债权债务理算会计、保险赔偿理算会计、海损事故理算会计、社会公正会计、物价会计和社会福利等。上述内容将会计核算、经济估价等一些内容笼统地列入到“法务会计”,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共支出与采购》 2009年8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