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防治现状与相关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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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噪声源于拉丁语单词,意思是“不想要的声音”“大声、不愉快或意外的声音”。噪声污染不仅对城市居民的影响很大,而且交通噪声和工业噪声对道路沿线的小城镇也有影响。即使在发达国家,噪声也正在成为一种越来越普遍,但不为人所注意的污染形式。道路交通、喷气式飞机、垃圾车、建筑设备、制造工艺和割草机是这些有害声音的主要来源。暴露在85~90dB的连续噪声中,尤其是工作在工业环境中,可导致渐进性听力丧失,并伴有听力敏感度阈值增加听力受损。噪声污染的法律定义也有一个发展过程,2022年6月修改完善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经实施。事实上,“防治法”修改之前已经发现一些噪声产生领域没有噪声排放标准,根据法律规定,施工部门必须采取减震和降噪措施。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数据,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报告、信访、通报管理平台共收到44.1万多个公共通报,其中噪声干扰问题占41.2%,居各种环境污染因素的第二位,并且在全国的噪声污染中,社会的噪声污染投诉的通报数量最多。
出处 《电力科技与环保》 2023年8期
出版日期 2023年07月2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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