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家提高新疆72个贫困地区或边境县市公路通达工程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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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获悉,交通运输部近日决定调整新疆部分通达工程补助标准,新疆72个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县市的公路通达工程建设补助标准,将由过去的10万元/公里提高至20万元/公里。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记者观察:下》 2009年4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