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县属企业综合档案室之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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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企业档案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就县属企业而言,建立综合档案室是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就是把本企业形成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全部集中到综合档案室管理。企业综合档案室是一个档案管理机构,可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四川档案》 1989年3期
出版日期 1989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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