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典型”的本义还原和理论进步——也谈典型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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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肯定叙事作品中的典型人物、典型性格的同时,也肯定抒情性作品中的“典型情绪”、“典型感受”之类,这种对“典型”范畴的“泛化”阐释,使之具有开放性的理论态势。在新时期以来的各种文学理论教科书中,普遍采取了这种阐释模式。在我看来,“典型”范畴的“泛化”,实在是文学理论的若干重要进步之一,为重新认识“典型”的涵义及其在文学理论中的地位打开了缺口,是典型理论深化的关键性契机。但是,最近却听到对典型泛化的殷忧之论,蔡子谔同志的《不要淡化典型》即是一例。他认为,“典型”范畴泛化,“难免使典型繁琐化,最终使它陷于一种自我否定的窘境”。他还进一步指出:“值得注意的是,与典型的泛化现象有千丝万缕联系且联袂而至的,便是弱化典型、淡化典型的主张。”(见《文艺理论与批评》1988年第4期)蔡文的殷忧已受到社会的重视,《新华文摘》今年第一期,就在报刊论点摘要中介绍了蔡文的基本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198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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