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整中的以实物资产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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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债务重整,是指债务人因财务困难不能及时偿还债务,债权人通过与债务人的协商,在不违背国家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给予债务人某种让步的交易事项.债务重整的方法有三种;第一,债务人将其非现金资产转让给债权人作为全部或部分债务的清偿;第二,债务人发行权益性证券给债权人作为全部或部分债务的清偿;第三,更改负债条件.在会计实务中,尤以第一种方法中的实物资产抵债运用最多.
作者 姚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会计与经济研究》 1998年1期
出版日期 199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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