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语词札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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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黔语词札记》(一)已于《遵义师专学报》1999年第2期发表。由于排版的困难,以后,在一些词字的标音上尽可能少用音标符号,而用同音字;至于声调,则改用1、2、3、4标示法,即在音标符号或同音字的右上角标示1(阴平)、2(阳平)、3(上声)、4(去声)。如(骨可),或ke~2;(氵勿),或mi~4。有时为避免误出,甚至还注明声调;如,(骨可),ke~2,阳平;(氵勿),mi~4,去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1999年4期
出版日期 199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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