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法律实训“诊所式”教学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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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与普通高等法律教育相比,高职法律教育在培养目标上更注重培养具有一定动手能力、能够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实用型人才,在教学内容上侧重于对实用技能、动手能力的培养与训练。在高职法律实训中引进“诊所式”教学方法,通过采用虚拟法律诊所开展教学,搭建以学生为主体的实践教学平台,可以很好地实现高职法律教育的宗旨,并为文科高职教育开展实训课提供了一条新路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职业时空》 2009年1期
出版日期 2009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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