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化妆品不良反应评价报告研究进展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摘要 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了化妆品注册和备案人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的主体责任人,更加细化化妆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为注册人和备案人,其对化妆品安全性和功效宣称负主体责任。注册人和备案人发现由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有向化妆品监测机构报告的义务责任。
出处 《中国医学人文》 2022年9期
出版日期 2022年06月0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