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县域教育”理想境界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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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同时也让县一级人民政府拥有了更大的教育管理自主权。而这些政策性的支撑为在县域条件下建构理想教育体系,开展理想教育探索与实验提供了支持和空间,使之成为可能。我以为,建构理想的县域教育境界应该从三个方面着手。
作者 孙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上海教育科研》 2008年4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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